太陽花過後/葉毓蘭怒:警察不是國家暴力! 千萬別逼警行使「退避權」
▲面對北市警被判須賠111萬,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怒喊,「別逼警行使退避權」。(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臺北地方法院30日判決,認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驅離時造成學生受傷,應賠償111萬零5百65元。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警界一片譁然,身爲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也在臉書直言,「是否要等『公民不服從』衝進法院,纔會知道第一線警察,爲何堅此百忍固守法治防線,因爲沒有法治,民主自由人權都只是建立在浮沙上的海市蜃樓。」
2014年3月份,大學生企圖衝撞立法院遭警方強制驅離,事後竟提出國賠申請,北院一審竟判北市警局應賠償111萬元,此舉一出引發許多當時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協勤警員反彈,許多警員都認爲北市警局應該要上訴捍衛立場,且一定要力爭到底。
對此,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先在臉書發文痛批,「別以爲這只是件小事,小錢嘛。將來看看還有哪個員警願意積極執法,勇於承擔?」、「這樣的法官,這樣的判決,不值得警察如此賣命!」事後更在臉書社團《爲警察加油》發文表示,「警察不是國家暴力,警察只是是有公權力的國家機器」。
葉毓蘭表示,過去幾十年的民主轉型過程,警察謹守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這是爲何擁有民衆的高支持度。「相對地,法院體系更應該思考,爲什麼在各種民調中,成爲人民最不信任的族羣?爲什麼與人民脫節至此?」
此外,現在透過判決來支持「公民不服從」,葉毓蘭就提出質疑,「是否要等『公民不服從』衝進法院,才知破壞與暴力永遠不應是國家解決政策失靈的選項嗎?纔會知道第一線警察,爲何堅此百忍固守法治防線,因爲沒有法治,民主自由人權都只是建立在浮沙上的海市蜃樓」,而她也直言,「不要逼警察行使退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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