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注資旗下綠能事業

臺鹽(1737)爲填補子公司臺鹽綠能資金缺口,歷經兩次標售作業,目前以1.02億元購得子公司三個屋頂型太陽光電案場資產,自行進行售電運作。另外,臺鹽綠能同時可有1,838萬元的處分利益進帳。

臺鹽表示,臺鹽綠能原有的三個屋頂型太陽光電案場,分別坐落於臺南市安南區工環路10號、臺南市新營區新進路75號、苗栗縣通霄鎮內島裡122號,所使用的場地均在臺鹽廠區內,以租用方式自建案場、掛錶售電。

考量臺鹽綠能已虧損兩年,資金上有所需求以處理銀行貸款和相關工程訴訟等事宜,因此,該公司決議出售該三個太陽光電案場挹注資金。

歷經兩次公開標售程序,最後由母公司以1.02億元價碼買下合計裝置容量達1922.62 kwp的三個案場資產,完成交割手續後,未來將由臺鹽本身自行運作,售電給臺電獲利。

臺鹽並表示,未來臺鹽綠能將不再投入EPC統包工程(負責工程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及安裝),改交由專業廠商負責,至於其他現有太陽能光電案場也會盡可能交由電業商客戶自行運作。

另外,臺鹽除本身跨足太陽能光電案場營運外,今年也將加大投資力道搶觀光財,準備啓動「七股鹽山觀光旅遊興辦計劃」工程,第一期的鹽山遊客服務中心預計2026年完工,未來將增設品牌故事館、水岸主題餐廳,可望挹注營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