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佔用超額頻寬 NCC下週討論開罰

臺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資料照)

臺灣大哥大不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拒絕繳回超額頻譜,臺灣大1日迴應「行政訴訟進行中,有相關進展」,作爲拖延繳回理由,NCC今日召開例行記者會時證實臺灣大違法使用超額頻寬,下週將找臺灣大到會說明,最重開罰500萬。

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按照NCC當初的要求應在6月底前繳回超額頻寬,不過臺灣大未履行附款,NCC表示臺灣大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0條規定,將處以30萬以下怠金,可連續開罰。另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規定,若 NCC 發現臺灣大有違法發射1GHz以下超標頻譜情形,可處以50萬至500萬元罰緩。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NCC透過量測電波、行政調查等方式發現,確定臺灣大迄今仍持續使用1GHz以下的超額頻譜,還有發射電波,此舉已違反合併案附款內容及網路設置計劃,下週會要求臺灣大到會說明,再討論開罰金額。

數發部今天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臺灣大哥大申請繳回超額頻譜。

NCC指出,已派人量測臺灣大頻譜使用狀況,透過3種方式,包括透過NCC電波監測站監測基地臺電波,派人實地到基地臺進行量測,以及前往臺灣大哥大網管中心行政檢查,皆確定臺灣大哥大仍在使用超額頻譜,違法事證明確。

對於有違法事實,能否馬上開罰,NCC強調,還是要走完備程序,由由委員會討論要不要開罰。至於臺灣大所言與NCC行政訴訟有進展,NCC也駁斥,表示雙方目前仍在程序準備庭階段,但這都不影響附款履行期限,臺灣大仍應繳回超額頻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