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籤財力證明之亂…外交部解釋「財力不設限」 網好奇:餘額100也可以?

泰國曼谷皇宮。(資料照/路透

記者王致凱臺北報導

泰國電子簽證新制12月上路申請人必須上網依規定填入資料,並出示財力證明方能完成申請,引發網友批評不僅不方便,也有違雙方互惠原則。我外交部29日強調,泰國新政策試用所有納入新制國家,並非針對臺灣,但仍有網友質疑爲何需檢附財力證明,更有人好奇,「如果戶頭只有一百也可以嗎」。

泰王國貿易經濟代表處表示,11月30日起泰全面實施電子簽證申請,並新增要附上財力證明的規定,財力證明需有清楚的存簿封面頁、內頁影本,如果漏傳財力證明資料,系統無法進入到下一步。另外,申請人還需要檢附機位訂位證明和身分證影本。

旅行業者透露,赴泰旅客的財力證明中需包含3個月內明細,以及足夠支付行程費用金額

▼正在參觀曼谷大皇宮的遊客。(資料照/路透)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29日晚間向媒體證實泰國政府推動電子簽證新制,以簡化現行簽證申辦程序,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網站已刊登公告,臺灣適用新制並預定11月30日起試辦,申請人需在泰國外交部建置的電子簽證全球官網設立帳號並填入資料。歐江安說,該網站適用於所有納入新制的國家,並非單獨爲臺灣設立。

不過,網友普遍仍認爲「不管是不是針對我國,這就是不對等的關係,若泰國政府不改進,我國亦不該給予免籤」、「簽證越搞越複雜,真麻煩」、「抵制不要去玩阿,既然對我們不友善,爲什麼要那麼沒骨氣」、「他們也太不懂互惠了,我們都開放他們免簽了」、「乾脆以後都不要去了」。

至於檢附財力證明一事,歐江安強調,泰方新制是全球一體適用的標準作業程序,並非針對臺灣,也沒有對申辦簽證民衆提供的財力設限。她說,泰方並未要求財力證明需經金融機關認證,民衆只要提供載有申請人姓名之存摺首頁及餘額頁影本即可;若委託旅行社辦理,則可透過旅行社保證,免附財力證明。外交部表示,國人對於泰國電子簽證新制的感受,外交部將適時透過管道反映給泰國相關單位知悉,

不過仍有網友質疑,「重點是,爲什麼要提供?」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說,「存摺內頁提供就是財力證明啊,就跟申請信用卡一樣不是嗎?」、「戶頭裡面只有一百也可以嗎」、「我來用個最新內頁3.00的,看看是不是有附就好」。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則發出公告解釋,所謂「財力證明」(Financial evidence)是指,「申請人戶名銀行存摺封面以及最新頁面」、「薪資證明」、「財力贊助者之證明」、「其他收入證明,如存款退休金」;申請人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種文件即可,也不需經過銀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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