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膠帶工廠偷排廢氣 短報1238萬空污費4人遭移送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先前與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環境保護局,一起稽查臺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環境部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2日表示,查獲臺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排放未妥善處理的廢氣,最重可罰20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要求停工,此外,該工廠短報空污費初估達1238萬餘元,將追繳短報空污費及不法所得,申報不實已涉犯刑責,由臺南市調查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環境管理署表示,先前與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臺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私自裝設繞流排放裝置,蓄意調整廢氣流向,繞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放,稽查人員進場時,該工廠人員手動關閉繞流排放裝置,逃避檢查,另也發現該工廠廢氣蒐集系統多處滲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環境管理署表示,該工廠未依規定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罰10萬元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則可令其停工或停業。

此外,環境管理署表示,比對申報資料與購買紀錄,發現該公司有機溶劑使用量短報、漏報,短報的空污費初估達1238萬餘元,將依法追繳短報的空污費及不法利益。

環境管理署表示,該公司申報不實或在業務上作成的文書是虛僞記載,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至500萬元罰金,初步調查,該公司有4人涉犯刑責,由臺南市調查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