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黑心塑膠工廠偷排強鹼廢水 將勒令停工+最高罰2000萬

嘉義縣、環保署查緝人員繩索邊坡聯手破獲業者裝設500公尺暗管偷排強鹼廢水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利用科學儀器長期連線監測,經過鍥而不捨的地毯式追查,與環保署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聯手破獲縣內塑膠工廠在未取得排放許可證下長期排放強鹼性廢水,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處以停工及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

環保局稽查人員4月底巡查縣內羣聚工廠時,在某廠房後方發現馬路瀝青重鋪痕跡,發覺似有不尋常跡象,於是在該可疑點位下方雜草叢生土溝除草找尋發現有一不明管線,爲了找出偷排廢水之污染源頭,稽查人員展開一場調查蒐證冒險之旅,不只冒着危險下溪牀,還以繩索攀爬溪畔邊坡等進行高難度追查,終在溪底邊坡尋獲管線末端。

▲業者偷排強鹼廢水至高低差約數十公尺的河牀下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該工廠屬水污染防治法應列管取得排放廢水許可事業,卻未依法領有排放許可且長期排放強鹼性廢水,該情節實屬重大,嘉義縣環保局將令其停工,並開罰最高可達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環保局局長張根穆表示,環保局運用科學儀器24小時連續監測,該廠排放水水質pH高達11至13,屬於強鹼性廢水,對河川生物水體環境具有危害性;另爲了解所排放廢水特性,環保局也進行採樣檢測,並對附近每一家工廠進行盤查,在長期監測並蒐證成熟下,7月9日聯合環保署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廠查緝,一舉查獲廠商產生強鹼性廢水收集後以專管埋設,延伸至500公尺外溪底非法排放。

張根穆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並將廢(污)水妥善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才能排放至水體,切莫有心存僥倖心態,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嘉義縣環保局秉持專業、永不放棄的精神不容小覷,未來將持續打擊犯罪,維護着水體環境。民衆若發現河川水體異常,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5-3620808,由你我共同守護「嘉」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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