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盛邀女港客住家裡 兩度下藥猥褻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香港女子兩年前首度來臺觀光,在飛機上認識臺灣宋姓男子宋男邀女子到臺中市住家暫住,接連在飲料中摻安眠藥,趁港女昏睡後強制猥褻,臺中高分院判刑4年。

判決書指出,宋姓男子2011年3月間在返臺客機上認識首度來臺觀光的香港籍女子,入境熱情邀請她到臺中市太平區住家暫住,宋男趁機將安眠藥磨成粉狀,摻入飲料中給女子飲用,女子喝後出現昏睡,以爲受風寒,仍接受宋男招待外出觀光。

宋男見港女不察,隔天再將摻有安眠藥的飲料給女子喝,女子喝後又昏睡。港女因連續2天發生昏睡,醒後有印象人性侵害且發現身體異常,她不動聲色,還請宋男帶她就診,就診時向醫師求助指稱疑遭人下藥案經女子報案偵辦。

宋男始終否認性侵,法院一審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8年,宋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以無證據認定強制性交,依強制猥褻罪改判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