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管制VOCs空污 減排104公噸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爲強化VOCs管制,定期抽測工廠原物料及產品的VOCs含量。(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近年不良空氣品質經常來自臭氧濃度上升,尤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更佔所有空氣污染物的56%。市府環保局爲改善空污,加強管制VOCs,今年起更全臺首創要求VOCs年排放量超過2公噸的工廠,應於2027年底前全面收集廢氣處理,目前已有8家改善,減少逾104.4公噸VOCs排放量。
環保局表示,臺南空氣污染有固定源及移動源;其中,固定源主要有VOCs及粒狀物。由於VOCs在陽光照射下,容易與氮氧化物反應生成具刺激性的臭氧,對人體的呼吸系統造成危害,因此該局決定強化VOCs管制,希望減少VOCs及臭氧等污染物,保障民衆的健康。
環保局除定期抽測工廠原物料及產品VOCs含量,一旦發現與申報數據差異超過10%,即重新覈算排放量與空污費,藉此督促業者提升控管減少環境污染,也輔導廠商改用低碳、低VOCs含量的原物料,像印刷廠採用環保油墨、植物性油墨或水性油墨,從源頭減量。
另外,環保局還與工廠協談訂定VOCs減量目標,從今年起全臺首創要求VOCs年排放量超過2公噸的工廠,應於2027年底前全面收集廢氣處理,以降低污染物排放。
環保局強調,只要是今年新設的工廠都應符合相關管制;至於既有工廠,則因考量設置空污防制設備的工期,要求應於2027年12月31日改善完成,否則將依空污法相關規定開罰。
環保局統計,全市VOCs年排放量超過2公噸的工廠約284家,直到今年10月底已有8家完成改善,合計減少104.4公噸排放量;另外,以高標準覈定空污防制設備操作條件也已核發27張許可,空污防制設備增加風量監控紀錄亦有35個製程完成設置。
至於民生逸散源部分,環保局也從2023年起針對市售塗料進行抽測,包括外觀標示、資訊完整性及VOCs含量,一旦發現違規將依法處罰生產工廠並禁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