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綠違約 恐遭臺泥求償10倍罰款

臺泥嘉謙綠能及臺鹽綠能公司在嘉義縣義竹合作的漁電共生案場,2020年11月動土。(取自嘉義縣政府官網/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泥嘉謙綠能公司位於嘉義縣義竹鄉1期漁電共生案場,當時設計、採購、施工(EPC)統包工程由臺鹽綠能負責,如今傳出弊案,臺泥23日發聲明,強調工程設計、工期延遲等違約情況,正與臺鹽綠能仲裁中;至於臺鹽綠能涉弊可能違反合約中的廉政條款,恐遭臺泥求償承包總價10倍的罰款,臺泥也迴應將等司法調查到一定程度,再研議如何處理。

臺泥綠能指出,2017年政府開始推動漁電共生計劃,臺鹽公司主動拜訪臺泥、提案介紹漁電共生規畫,當時爲配合政府綠能政策,考量臺鹽長期深耕南臺灣地方關係,經董事會核可,委託臺鹽旗下的臺鹽綠能公司,負責嘉義漁電共生1期案場土地整合、案場設計及統包工程,但之後陸續發生工程延宕及地方溝通不良等情況後,臺泥也根據合約對設計及統包工程請求違約金,但臺鹽綠能已提出仲裁。

據瞭解,臺泥向臺鹽綠能求償違約金的金額驚人,雙方協商破裂後,現已委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仲裁。如今傳出臺鹽內部最擔心因弊案牽涉廉政條款,恐被求償10倍的承包總價,但臺泥還未鬆口。

扯出光電弊案的臺泥義竹漁電共生案場,目前6區已全數併網發電,但臺泥與臺鹽的合作也僅止於這1場,目前2家公司各自在嘉義推案,已有團隊的臺泥也申請義竹2期、3期作業。

至於臺鹽綠能共提出20件申請農業容許案,面積合計77.3公頃,位置全在義竹鄉;其中18件只走到義竹鄉公所初審階段,2件雖送至縣府審覈,目前全數退回補正計劃書中。知情人士質疑,臺鹽綠能內部問題不解決,團隊也快跑光了,如何推展綠能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