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友邦欠款是否依約償還? 外交部:還款正常、無違約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蔡宗穎攝)

日前外媒報導我國前友邦宏都拉斯與臺灣斷交近1年仍積欠我國139億元,外界好奇是否仍有其他前友邦也有類似情形?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重申,我國與前友邦貸款均屬商業性質,借貸合約也載明雙方權利義務與後續爭端解決機制等,且我國銀行也告稱目前並無出現前友邦違約情事。

我國前友邦宏都拉斯日前遭媒體揭露,宏國與我國斷交至今已近1年,卻仍積欠我國約139億元的貸款,外界擔心斷交是否影響我國財政。而過去與我國斷交的非洲國家,中非共和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過去也傳出尚欠款約64億元未還並遭我國輸出入銀行提告並勝訴消息。

劉永健重申,我國與前友邦貸款都是商業性質,我國銀行業者與他國政府透過簽署貸款合約進行借貸,其中內容皆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由於外交部非合約簽約主體,因此不便評論此事。

劉永健說明,依據我國銀行告稱,前邦交國積欠的貸款案目前都依照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若未來有遇到違約情事,我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追償。

劉永健補充,先前的確有積極追償前邦交國欠款的案例餅說明,我國銀行先前對已斷交的中非共和國及剛果民主共和國提起國際訴訟,並已在2017年4月取得勝訴,目前銀行正持續透過調查借貸方可扣押資產等方式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