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流行要管了 京滬禁上路訂罰則

一名電動獨輪車騎行者經過南京市區青奧時間倒數電子鐘。(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在大陸各城市蔚爲風行的電動平衡車,被稱爲代步神器,即日起遭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禁止上路,連人行道都不可以使用;根據網路資料,武漢、蘇州、上海都在這個月明令禁止電動平衡車上路。

電動平衡車的製造廠商,將時速控制在20公里以下,以避免成爲法定的「機動車輛」,認爲這樣就不受大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轄;這個如意算盤顯然打錯了,隨着電動平衡車銷售日漸火爆、使用者漸多,各地交管單位重視此一問題,直接下令開罰。上海市明訂罰則,騎乘電動平衡車上路,罰款50元(人民幣,下同),進入非機動車道也要罰20元。

新華網報導,北京市交管部門從即日起(12月21日),將對駕駛這種代步工具的行爲進行糾正及警告,不光是雙輪或單輪的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等類似工具也在禁止上路的範圍。

北京交管部門認爲,電動平衡車是一種新出現的、由動力裝置驅動、用於人員乘用的輪式交通工具。從現行法規看,這種車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機動車特徵。機動車必須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依法登記後方准許上路行駛。因此,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等不得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