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通報一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太湖縣發改委工作人員李勇前酒後駕駛問題。2023年12月2日,李勇前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被處以暫扣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1月8日,李勇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太湖縣監察委員會官網

|申明: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