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韓籤租稅協定 降低跨國投資負擔
臺韓簽署租稅協定,估計在臺韓商如LG、三星,及投資韓國的臺商都可以受惠。圖爲三星電視。(三星提供)
財政部昨日宣佈,臺灣與韓國簽署租稅協定,爲我國第35個租稅協定,是東北亞繼日本之後第2個簽署國家。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等各自國內完成法定程序、書面通知生效,生效日次年的1月1日適用。
臺韓租稅協定的簽署,生效適用,估計在臺灣的韓商如LG、三星;投資韓國的臺商,如富邦、元大、日月光等科技、半導體與金融業者都可以受惠。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巨峰解釋,過往臺灣與韓國未有租稅協定,臺商多習慣透過第三地境外公司轉投資,以臺灣集團角度,設韓國子公司股利匯出的扣繳率是22%,扣繳金額卻無法在臺灣扣抵,成爲臺商租稅負擔。
財政部統計,我國與韓國經貿關係密切,去年雙邊貿易總額達到357.4億美元,互爲對方第5大貿易伙伴。截至今年7月底,臺灣廠商赴韓投資達到20.4億元,韓商來臺投資15.06億元。
臺灣與沙烏地阿拉伯的租稅協定11月中旬纔剛生效,預計2022年適用;緊接着臺韓完成租稅協定簽署,蘇建榮表示,顯示臺灣經濟在國際地位上愈來愈重要,透過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可以協助廠商在國際上投資、從事生產活動時,降低租稅負擔,以較爲有利條件和基礎,經營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