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殺人警官無期徒刑:警隊改革何時才會業力引爆?

泰國2021年8月下旬的「喬警官殺人事件」震驚社會,該案在2022年6月8日判決,主謀在內共6名警察被判處無期徒刑。圖左爲喬警官當時因勒索運毒犯不成,最終強行以塑膠袋套在運毒嫌犯頭上導致其死亡、圖右爲去年8月26日被逮捕的喬警官。 圖/推特、法新社

▌泰國殺人警官無期徒刑:警隊改革何時纔會業力引爆?

「喬警官殺人,會帶來任何改革嗎?」泰國在2021年8月下旬因爲「喬警官殺人事件」——一名警官Pol Col Thitisan因勒索運毒犯不成,最終強行以塑膠袋套在運毒嫌犯頭上,使其窒息——震驚社會。隨着案件展開調查,泰國貪污及瀆職中央刑事法院在6月8日判決,包括主謀在內共6名警察被判處無期徒刑。喬警官案件暫時落幕,但由此掀起的「警察改革」呼聲是否還能延續下去?

40歲的 Thitisan(又稱喬警官,「喬」取自其小名Jo)是那空沙旺府(位於曼谷北方)的警察局局長。他在去年8月勒索一名24歲的運毒嫌犯 Jeerapong Thanapat,強迫其支付至少100萬泰銖(約新臺幣91萬)換取獲釋。而在交涉過程中,Thitisan 連同其他幾名警察將運毒犯推到辦公室一角,更將好幾個塑膠袋連續套在運毒犯頭上,除了不斷扭轉擠壓塑膠袋,甚至還毆打對方,導致其最終窒息倒地。

Thitisan 原本指示要將運毒犯死亡原因歸咎於吸毒過量,不料其恐嚇勒索運毒犯的全程9分鐘監視器畫面,後來被一位低階警官交給律師曝光,隨後引發全國關注。尤其,在 Thitisan 奢侈生活被揭露之後,社會更施壓警隊就「貪污腐敗」進行全面改革。在去年8月26日被逮捕之後,Thitisan 承認犯下錯誤,表示自己是爲了獲取毒品線索而恐嚇嫌犯,而非有意殺害嫌犯。

案件在6月8日最終審判,判決 Thitisan 和另外5名涉事警察無期徒刑。最初,法院原先判決6人死刑,但事後認爲他們當時有緊急將運毒犯送院急救,且有補償受害者家屬,因此改爲無期徒刑。 開庭這一天,6名犯案警察透過視訊參與審訊,受害者 Jeerapong Thanapa 的父母則親自出席。

其父親難過地告訴媒體:「要聽到細節、(對方)使用了多少塑膠袋、如何收緊塑膠袋直到我的兒子無法呼吸,真的很痛心。」父親指出,他的妻子在聽到細節時一直哭泣,他們兩人希望這一些警察們可以吸取教訓,爲他們所做的事付出代價。

死者父親難過地告訴媒體:「要聽到細節、(對方)使用了多少塑膠袋、如何收緊塑膠袋直到我的兒子無法呼吸,真的很痛心。」圖爲遭虐待致死的運毒犯父親出庭。 圖/法新社

在喬警官的奢侈生活被揭露之後,社會更施壓警隊就「貪污腐敗」進行全面改革。左一爲喬警官。 圖/路透社

此 Thitisan 喬警官案件當初之所以引起關注,在於執法者濫用權力、任意殺害嫌犯,且警隊貪污腐敗早已是泰國多年來公開的秘密,但一直難以有效解決的癥結點。

以喬警官爲例,在月入約4.3萬泰銖(約新臺幣3.6萬)的情況下,Thitisan 卻坐擁價值6,000萬泰銖的豪宅,且還有29輛昂貴豪華跑車——這些錢要怎麼來?Thitisan 便是透過拍賣被當地海關扣押的進口豪華車取得;而爲何能成功?便是因爲當地行之有年、官官相護、層層腐敗的警隊結構。

《曼谷郵報》報導,泰國總理巴育在2014年政變上臺後,曾承諾要根除腐敗問題,但改革一直無法有效進行。泰國納黎宣大學( Naresuan University)的講師 Paul Chambers 便指出這是因爲巴育也依賴警隊支持,所以對改革非常謹慎。就連政府在2021年初批准的《國家警察法》修正草案,改革進度依然緩慢。

也因此,儘管泰國皇家警隊一直對外宣稱喬警官案件只是一顆老鼠屎,但社會普遍認爲喬警官案纔是冰山一角。因爲從當地人——不論是企業家、司機、街頭小販、性工作者、毒販等——都熟悉要如何支付費用給警察。相關貪污問題也因爲疫情有所加劇,因爲警方被賦予更多執法權力。根據《國際透明組織》在2020年11月的調查,近一半的泰國人表示他們在過去的12個月曾經向警方行賄。所以,警隊改革能否有效進行,這也是Paul Chambers 的回覆:

「喬警官案件可能會帶來的唯一變化是:流氓警察會更加小心隱藏他們的非法活動。」

喬警官案件當初之所以引起關注,在於執法者濫用權力、任意殺害嫌犯,且警隊貪污腐敗早已是泰國多年來公開的秘密,但一直難以有效解決的癥結點。圖爲使用武力鎮壓泰國學運的警察,當時受重傷者不乏爲年輕人和未成年人士。 圖/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