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虧損真相--政府掏空 員工擔責 全民買單
如果一個公司的營運是因員工怠惰造成虧損,即使年終沒有獎金相信沒有員工會有怨言,但是這些虧損根本與員工的敬業無關的話,您認爲合理公平嗎?
打着電業自由化的名目,由立法委員提出的建議、政府配合的政策與官派臺電政務官員的指示,高價購電低價售電的包袱要臺電承擔,離島供電依法律的規定要由政府補貼,經濟部長在媒體面前兩手一攤「沒錢」,就由臺電吸收了,光就離島供電補貼的金額就高達524億元。
經濟部水利署該攤提的水利建設費用9.41億元賴帳又要臺電概括承受;各項工業及公用事業、政府教育機關、弱勢團體的用電、路燈都由臺電補助,政府辦活動、購書置物也要臺電補助、甚至連發電廠附近國中小學運動會、鄉民運動會也都有補助,就是這些拖垮臺電。您知道嗎? 就連家長輩領的敬老金,也是附近的發電廠出的喔。梧棲觀光魚港美不美啊? 那是臺中火力電廠出的錢。中橫谷關至青山段的復建也是臺電以修建青山電廠的名義,概略承受的。
從民國96年到100年臺電因爲政策的負擔和政府的賴帳累積就高達4900餘億元;臺電的虧損源自於政府的黑手,一手違法亂紀的不當行政,爲了獲致政清弊絕的效果,因此本人提供相關資料與訊息懇請社會大衆,參閱明察以救救臺電:
96至100年政策虧損項目總金額新臺幣490,671,422.仟元。
臺電是一個國營公司,政府是這個公司的大股東,政府向人民徵收的稅金原本就是用在民生建設與弱勢補助之用,但是現在卻變成了臺電的責任與負擔,造成臺電嚴重的虧損,如果政策的包袱不能解除,神也無能改善臺電的營運,請大家公評,今天電價的調漲是不是【政府掏空、員工擔責、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