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擬讓麥電延役至明年底 電力發滿臺塑可多收120億

臺塑麥寮電廠(簡稱麥電)1號機組今年6月除役,卻傳出給予延役到2025年底,臺電解釋,因爲麥電申請不可抗力因素,才擬予延期發電。(資料照)

臺塑麥寮電廠(簡稱麥電)1號機組今年6月除役,卻在覈三1號機7月除役前傳出延役,引發地方與環團抗議。對此臺電解釋,是因爲麥電來函申訴,說合約期滿電力尚未發足,屬外在「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才擬給予延役發電到2025年底。麥電方面計算,1號機尚有40億度電未發,如全發滿,可以補足120億以上電費收入。

由於麥電還有2、3號燃煤機組,如果也申請延役,是否准許?臺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麥電3號機沒有受到雲林生煤管制影響,2號機則確實有剩餘未發電力。如果麥電有申請,再來討論。經濟部則打算給予較大認定空間,表示2號機未發完電量可以併到1機計算。可會協商麥電1在白天儘量降載,然後下午到晚上時段再全力發電,補光電下去的空檔。

麥電1、2號機原定今年6月、9月除役,3號機2025年9月停機,1號機也確實在上月27日停下來不發電,但卻向臺電同步申請展延發電。

蔡志孟說,民營電廠開放後,與臺塑化簽下麥寮電廠的25年購售電合約,1號機6月到期。確實麥電主動來函申訴,說沒想到2015年雲林縣施行生煤用量管制,因減煤多年導致少發電。如今雖然合約到了,並未達到當初財務評估設定的發電度數,認爲屬「不可抗力因素」,是履約不完全,希望能把剩下電補上。

當初合約條文並無規範到期後,電量沒發足如何處理,對此蔡志孟說,基於未發足不是發電端自身問題,因此擬給予到2025年前補足。

麥電對此表示,1號機停機後,計算後與原設定總髮電度數尚少40億度,因此纔跟臺電討論,看是否有機會再開起來發滿,雙方來重啓合約。臺塑當初電有問臺電需不需要這臺60萬瓩機組,可讓電力比較好調度,臺電也有這個意思,因此雙方纔商談,目前尚未確定簽約。

依據臺電外購燃煤電力價格,麥電40億度電如果發滿,得給付120億元以上電費。對於缺電質疑,臺電表示,目前的電力供需預測並無把1號機算進去,如果麥寮1確定延役,那麼未來在電力調度上,「會比較有充裕空間」。

至於2號機,麥電則表態不會申請延役,因爲麥寮電廠進行「煤改氣」的新燃氣機組計劃,每臺容量120萬瓩,其中第1臺就在燃煤2號機現址,因此得進行原地拆除,方能後續作業,不會再延。

雖然新燃氣機組去年已取得環評覈準,但臺塑化與臺電採購價格尚未談妥,要等確定後纔會着手興建廠房,並建置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預計於2029年要拿下臺電電力採購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