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男夜衝新竹幫大一女友慶生:給妳驚喜!我在樓下 她正嘿咻前任掰性侵
▲小花聲稱被前男友性侵,因此逃到頂樓求救,讓現任氣憤地報案。(示意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一名陳姓男子凌晨從臺北開車到新竹,要偷偷給交往2個多月的大一女友小花(化名)生日驚喜,他到對方租屋處時傳簡訊告知自己在樓下了,沒想到卻收到她傳來「救」的訊息。原來女方當時正和來談複合的林姓前男友翻雲覆雨,怕現任抓到她劈腿,稱遭到林性侵。檢方調查後真相大白,對林做出不起訴處分。
《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和小花是在2019年的暑假相識,兩人並隨即交往陷入熱戀,由於女方是大一新鮮人,他還開車幫對方從家裡搬東西到校外宿舍,以迎接將開學的大學生活。
由於開學沒多久就是小花的生日,陳男決定給對方一個驚喜,他凌晨帶着蛋糕和花束,從臺北一路開車到新竹,到她的宿舍樓下後傳簡訊,「生日快樂!給妳個驚喜!我就在樓下!」
▼陳男帶着鮮花要給女友生日驚喜,未料發現被戴綠帽。(示意圖/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陳男沒等到小花下來開門,反而收到對方傳來一個「救」字的訊息,他焦急如焚詢問怎麼了,結果又收到她傳來「沒事」、「打錯」。此時,他十分緊張決定直接進門,結果在頂樓找到人。
小花聲稱被林姓前男友性侵,因此逃到頂樓求救,讓陳男氣憤地報案。但林男則強調,當天是爲了談複合纔去,且「複合炮」也有經女方同意,雙方發生性行爲是你情我願,否認她的性侵指控。雖現場沾有精液的衛生紙DNA和林相符,但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女方和林原本在宿舍外聊天,後來就進入房間,過程並無異狀。
新竹地檢署也認爲,小花能離開房間,爲何不跑到外面,反而逃到「無退路」的頂樓求救,此舉動並不符合常理。且檢方傳訊告訴人兩次都未到,因此不採信她的控詞,對林男做出不起訴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