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收酒駕起訴!竟是17歲友「冒用身份」 爆傻眼:警察沒察覺?
▲遊男酒駕被攔查冒用友人身份。(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19歲的許姓男子5月初收到緩起訴書,稱他於4月26日凌晨5點多酒駕,這讓他一頭霧水!經過一番查看,原來竟是17歲的遊姓友人冒用他的身份,誇張的是,移送過程竟無人察覺。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起假冒身份事件發生在4月26日凌晨5點多,遊男酒後在臺北信義路五段騎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68毫克,他當場謊報許姓友人的身份,而移送過程無人察覺,直到許男5月初收到臺北地檢署緩起訴書,指他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北市信義警分局移送,因無前科獲緩起訴處分,但須繳交8萬元給公庫。
這讓許男一頭霧水,隨後將書類上的車牌號碼po到社交平臺,請朋友幫忙查看。幾分鐘後,遊男就先許男表示,是朋友借他的機車卻酒駕,自己也不直到對方冒用身分,希望先由許男能先支付罰金,事後歸還且再加10萬元補償金。
對此,許男表示不願配合,並稱已提告,這時遊男才承認是自己酒駕被逮。因處理兩人案件的都是三張犁派出所,值班人員請逮捕遊男的莊姓警員協助受理,然而20天后,許男收到地檢署通知書要他繳8萬元,他到派出所詢問,卻被告知要自行去撤銷,這讓他氣得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陳情。
針對此事,臺北市信義警分局坦誠疏失,稱因當時遊男沒帶身分證件,且在做筆錄時應答如流,所以承辦員警未對照片詳加檢視,會要求檢討改進。
三張犁派出所也作出迴應,稱三聯單部分之所以未蓋所長職章,可能因爲承辦員警急着交給許男才忘記蓋章,不過三聯單開立後,相關資料已上傳由警政署列管,未蓋主管職章不影響民衆權益。
另外三張犁派出所表示,酒駕犯冒名應訊案件被識破後,警會依僞造文書罪將犯嫌函送;檢方會修正先前緩起訴書,被害人無需到地檢署申訴。此次因案件尚未函送出去,致地檢署資料未及修正,被害人才會收到繳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