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帶火槍到夜店 經紀人到案稱合法「大型打火機」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本月15日深夜與經紀人朱姓男子赴臺北市信義區某夜店,朱被發現持有瓦斯火槍。朱經警方通知,昨深夜到案未攜帶火槍,稱無殺傷力,警詢後請回,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

朱姓男子昨晚近11點赴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說明,他受訪說,可以想像它就是一個「大型打火機」,沒有殺傷力,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範圍;孫安佐一直在做武器,不會不知道,一定是做合法的。

信義分局表示,當天掌握孫、朱至信義區辦活動,從外觀無法研判是具殺傷力器械,當下未依社維法通知到案,呼籲兩人將火槍交由警方送驗,釐清有無殺傷力。依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制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與經紀人朱姓男子赴臺北市信義區某夜店,朱被發現持有瓦斯火槍,朱經警方通知,昨深夜赴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說明。記者李奕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