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爆空汙爭議 環境部預告修正草案 源頭燃料分級管理、排放標準加嚴

圖爲正在興建的臺灣立方SRF廠。圖/讀者提供

經濟部日前撤銷桃園市政府廢止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廠設置許可處分,讓廠商「敗部復活」引發爭議。爲接軌國際SRF分級制度策略,並回應各界對於強化資源循環燃料管理制度的期盼,環境部20日預告相關修正草案,強化源頭燃料分級管理、明列各類燃料使用對象及高規格要求應裝設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加強管制使用資源循環燃料衍生的空氣污染排放。

環境部20日再次預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修正草案。

環境部表示,各界十分關注配合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推動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後,可能衍生的空氣污染問題,環境部繼2023年7月預告相關修正草案後,歷經近一年的檢討及意見研析,規畫再提升資源循環燃料使用者的空氣污染防制規範,期待透過源頭分級管理、製程操作防制、管末排放管制等3面向精進。

環境部指出,此次修正有三大重點,「源頭成分標準再分級」,以資源再利用角度,將名詞定義整合爲「資源循環燃料」並採分類管理,增訂SRF分級標準;「製程設備規範再提升」,嚴格明定各類資源循環燃料設施形式,並參照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規範應裝設的戴奧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防制設備。「訂定最嚴格排放標準」,整合使用資源循環燃料者採最嚴格重金屬與戴奧辛排放標準。

環境部指出,爲完善資源循環燃料整體管理,邁向淨零排放路徑,後續也將持續強化資源循環燃料使用者的監、檢測配套規定,並評估全面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管理,採取多重管制以確保轉廢爲能時兼顧污染源有效管理,保障民衆健康。修正草案預告期爲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