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性不改!臺中惡狼前案審理中 又藉「送手機誘」男童拍裸照

前案還在審理,臺中狼又以送手機誘騙男童拍裸照判8年。(李易昌攝)

還有案件在審理,竟又誘騙男童性侵!臺中黃姓男子曾以教打遊戲爲由,誘騙少年拍猥褻照被判3年10月,案子還在審理期間,又在網路以贈送全新手機認識1名國小六年級男童,帶往汽車旅館、車站廁所3度性侵,還以自拍1張裸照有200元酬勞誘騙,法院認爲他惡性重大,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等4罪判他8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以臉書認識男童,2023年4月8日帶至汽旅性侵,5月又約出男童到臺中潭子火車站內廁所二度性侵得逞。

而黃男爲引誘男童自拍裸照,曾送他1支手機,還以每張200元要男童傳只穿內褲的家中自拍照給他,檢警查出男童至少拍了5張給黃,直到男童家長髮現孩子無故受贈手機,檢視後發現裸照、性交等對話後立刻報案。

臺中地院一審審酌,黃男爲逞私慾,強行對男童性交,危害男童性自主權,又引誘男童拍攝裸照,釀其身心受創,考量黃男犯後均坦承但無法和解,且黃男曾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被判3年10月。

一審依3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爲強制性交罪,各判黃男7年2月,另依1個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他3年2月,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黃男不服上訴,主張均已坦承、態度良好已悔過,對被害少年頗照顧,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

臺中高分院二審查,黃男2021年間上網認識少年,用教玩遊戲爲由誘騙其拍猥褻照遭判3年10月,但在審查期間仍不知悔改,再以同樣手法對其他少年下手,惡性重大,不予減刑,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