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館不是“國賓館”

檀健次、周依然主演的網劇《四方館》正在熱播,作爲面向市場的類型劇,創新少而因襲多,無甚可議,且將一長期誤會延續下來,仍以四方館爲國賓館。

▲網劇《四方館》海報。(圖片來自官方海報)

網劇《四方館》的故事背景是虛擬的雍國都城長樂,但一望即知,說的是唐初事:

其一,原著《西域列王紀》的主線是唐僧取經,劇中主角元莫亦是小說中人物(非主角)。取原書背景、人設另寫故事,已成網劇改編通弊。

其二,劇中尉遲華是“鄂國公之女”,唐鄂國公即名將尉遲恭,無女,其子尉遲寶琳襲爵,他有女兒,嫁給了秦瓊之子秦彥道。

其三,劇中稱《破陣子》創作時間不久,《破陣子》制於唐貞觀七年(633年)。

其四,劇中王昆吾原任“明威府果毅都尉”,唐初以府兵制爲主,國家給地,平時爲民,農閒練兵,戰時出擊,一折衝府約800—1500府兵,全國共574—800個折衝府(也可稱軍府),長官是折衝都尉,設兩副職,即果毅都尉,此稱僅見於唐宋。明威府是唐涼州開威郡六軍府之首,宋則無。

劇中出現唐代官名,如通事舍人、掌客等,均搞錯職屬,且在四方館中安排了一場外貿談判戲,據史料妄加想象而成。事實上,查諸史料,沒有四方館中住外賓的記錄。2001年,《唐研究》第七卷載學者石曉軍的《隋唐四方館考略》一文,力證四方館乃辦公機構,絕非旅店。《唐研究》不難找,可稱是學唐史的必讀書,此誤有些荒唐。

四方館的職掌如何?唐代外賓住在哪?本文試予鉤沉。

蠻夷邸能容“數萬人”

設館招待使節,周代已有。

據《周禮》:“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即每年)一小聘(意爲訪問),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負責接待的官員有懷方氏、訓方氏、服不氏。懷方氏負責招待並接納貢品,即“掌來遠方之民,致方貢,致遠物……治其委積(儲備糧食和物資)、館舍、飲食”;訓方氏向天子通報信息,併發公告,即“布而訓四方,而觀新物”;服不氏馴養猛獸,即“掌養猛獸而教擾之”。

管理館舍的官員,周稱掌訝(訝意爲迎接),秦稱典客,承擔着教禮之責——諸侯朝拜天子前,在館舍換衣服,即“服朝服,各執瑞玉”,朝拜後“諸侯公卿皆就館見之”。

漢代在東都洛陽、西都長安均設蠻夷邸,與郡國邸並稱,“邸”即“至也,言所歸至也”。郡國邸招待內部分封的藩王來使,蠻夷邸招待境外使節和“蕃客”(外商)。蠻夷邸是歷史記載中最早的“國賓館”。

漢長安城的蠻夷邸在藁(音如稿)街上。據學者王靜在《漢代蠻夷邸論考》中考證,漢長安城呈不規則多邊形,藁街偏城西,南北向,將外城的橫門與未央宮(漢朝政治中心)的北闕連起來,相當於主幹道。

從橫門入漢長安城,兩邊是繁華的東西市,與唐長安城迥異。網劇《四方館》的故事發生在唐朝,佈景卻是漢朝的,劇中服裝、建築、生活習俗等都是多時代混搭。

漢代蠻夷邸很大,《史記·大宛列傳》稱:“外國使來衆,則離宮別館旁,盡種葡萄、苜蓿極望。”西漢甘露三年(前53年),呼韓邪單于來朝,“蠻夷君長王侯迎者數萬人”。

大鴻臚壓倒大行令

漢景帝時,主抓外事的官員是大行令。

學者薛宗正在《大行令、大鴻臚與鴻臚卿》中鉤沉:“大行的地位很高,僅次於丞相、御史大夫,而與大司農等平列。”冊封大典由大行令主持,“馬邑之圍”策劃者王恢即大行令,王恢“燕人也,數爲邊吏,習知胡事”,計劃元光二年(前133年)在馬邑(今屬山西省朔州市)伏擊匈奴軍臣單于,未成而伏誅。

鑿空西域的張騫晚年任大行令,到常山國(又稱趙國)處置諸王子之爭,嚴懲漢武帝的侄子兼表侄劉勃,廢其國。劉勃的奶奶是王皃姁(音如貌許),漢武帝的母親王娡之妹,可見大行令有監督諸王之權。

大行令可能還負責管理質子,據《漢書》:“徵和元年(前92年),樓蘭王死,國人來請質子在漢者,欲立之。質子常坐漢法,下蠶室宮刑,故不遣。報曰:侍子,天子愛之,不能遣,其更立其次當立者。”

當時也有大鴻臚,鴻臚本義“大聲傳贊,引導儀節”,引申爲外事,成外交機構負責人的專稱,鴻臚寺類似古代外交部,但西漢初,大鴻臚“似乎只是一種純粹的禮官”。

名臣田千秋任大鴻臚時,開始擴權。漢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酷吏田廣明任職,他有軍事才能,屢以大鴻臚身份出征,大鴻臚兼領兵權漸成定製。西漢末,大行令被廢,大鴻臚崛起。東漢時,“漸與丞相、御史大夫平列,不少大鴻臚還升爲司空、司徒,備列三公”。

漢獻帝喪禮上,“司徒、司空持節弔祭護喪,光祿、大鴻臚爲副”,此時已恢復大行令一職,但只是大鴻臚的屬吏。

隋唐四方館不一樣

《隋書》記:“初(隋)煬帝置四方館於(洛陽)建國門外,以待四方使者。”“東方曰東夷使者,南方曰南蠻使者,西方曰西戎使者,北方曰北狄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國及互市事……(設)典護錄事、敘職、敘儀、監府、監置、互市監及副、參軍各一人。”則四方館編制是36人。

許多人依據這條史料,誤將四方館當成古代國賓館,學者石曉軍指出,《隋書》中說得很清楚:“有事則置……量事繁簡,臨時損益。”只是臨時機構。唐代四方館繼承的是隋代謁者臺,而非隋代四方館。

其一,唐代四方館的辦公地就在隋代謁者臺原址。

其二,隋代謁者臺“掌受詔勞問,出使慰撫,持節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之”,唐代四方館“掌通奏、引納、辭見、承旨宣勞,皆以善辭令者爲之”,雙方執掌相同。

其三,隋代稱謁者舍人,唐代稱通事舍人,官稱相近。

在網劇《四方館》中,動輒稱“鴻臚寺下令了,必須服從”,但唐代四方館從沒隸屬過鴻臚寺。隋代四方館隸鴻臚寺,唐代屬中書省。唐代中書省掌制令決策,是中樞的最高權力機關,長官中書令即首席宰相。把四方館掛在中書省下,皇權可直接掌控外事。

唐代外事任務繁重,需分擔給不同機構。據《舊唐書》:“凡四蕃之國,經朝貢之後,自相誅絕,及有罪滅者,蓋三百餘國。今所存者,七十餘蕃。其朝貢之儀,享宴之數,高下之等,往來之命,皆載於鴻臚之職焉。”據《通典·邊防典》,與中原聯繫者共189個,其中東夷19個、南蠻55個、西戎75個,北狄40個。

外賓來了不想走

唐代鴻臚寺之外,禮賓院、將作監、太僕寺等都參與過外事接待。學者何春明在《唐朝四方館研究》中鉤沉,將作監是皇家工廠,掌宮室建築、御用器物打造;太僕寺掌車馬、儀仗;禮賓院原名禮會院,掌公主、郡主等出嫁時舉行儀式……這些機構與外事本無干系。

一方面,賓客太多。僅向唐朝派質子的,就有突厥、回紇、沙陀、高昌、吐谷渾、龜茲、寧遠、陀拔斯單、護密、小勃律、天竺、波斯、契丹、拂涅、奚、南詔、吐蕃等。

據學者田廷柱鉤沉,吐火羅(今屬阿富汗)王那都利的弟弟僕羅於神龍元年(705年)入唐侍衛,留長安14年,嫌升官慢,上書抱怨:婆羅門(今屬印度)瞿曇金剛、龜茲王子白孝順等“皆數改轉”,當上諸衛將軍,感到“不勝屈苦之甚”。

外交人員外,商人、學子亦多。據《資治通鑑》,唐德宗貞元三年(787年)時,“胡客留長安久者或四十餘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放高利貸),安居不欲歸”。元和五年(810年),鴻臚寺一次便遣返新羅國的“質子及學生歲滿者一百五人”。

另一方面,賓客不好管。大曆十年(775年)“回紇白晝刺人於東市,市人執之,拘於萬年縣。其首領赤心聞之,自鴻臚寺馳入縣獄,劫囚而出,斫傷獄吏”,唐長安城以中心的朱雀大街爲界,東歸萬年縣,西歸長安縣。這麼大的事,唐廷竟不敢管,最終不了了之。

唐玄宗時,“西域朝貢酋長及安西、北庭校吏歲集京師者數千人”,因“隴右既陷”,只好鴻臚寺來養,每月發四萬緡,整給了40年。

姚崇拒絕特殊待遇

表面看,四方館只負責禮儀等瑣事,其實很可能是情報機構。

鴻臚寺即須配合兵部、刺探情報。據《新唐書》,“凡蕃客至,鴻臚訊其國山川、風土,爲圖奏之”,唐兵部設職方郎中、員外郎各一人,與其對接。但鴻臚卿位高權重,皇帝警覺。唐鴻臚卿位從三品,三品以上屬核心重臣,恰好將其擋在外。鴻臚寺本有兩營兵力,後劃歸皇宮衛隊金吾軍。

唐朝多設地方館舍,負責外事接待。貞元四年(788年),回紇可汗派使迎親,“凡遣人千餘,納聘馬二千。德宗令朔州、太原分留七百人,其宰相首領皆至,分館鴻臚”。四方館可從地方館舍這些人身上獲取信息,直接上報皇帝。

據《晏公類要》:“舊儀,於通事舍人中,以宿長一人總知館事,謂之館主,凡四方貢納及章表皆受而進之。唐自中世以後,始以他官判四方館事。”即唐初四方館從通事舍人中選最年長者兼任館主,中期後改派其他官員。

通事舍人只是從六品上的小官,但能見到皇帝,可干預決策,共16人。唐太子右春坊也設通事舍人,共8人。

四方館可住人,但住的不是外賓。據《資治通鑑》,名相姚崇無住所,寓居罔極寺,後患病,唐玄宗批准他住四方館,姚崇推辭說四方館有簿書(官方文檔),不適合病人入內。唐玄宗說:設四方館就是給官員住的,恨不能讓你住大內來。

唐太和九年(835年),唐文宗聯繫臣子李訓、鄭注等,欲誅宦官頭目仇士良,反被制,多名官員受牽連滅門,即“甘露之變”,事後“兩省官尚多疑懼,不歸本署,多寓四方館”。

唐人不會那樣談判

誤解四方館,與兩條史料相關。

一是武則天神功元年(697年),楊玄基等擊潰契丹首領孫萬榮,“斬其首以降,梟之四方館門”,漢曾將反叛的樓蘭王安歸、南越王趙建德、匈奴郅支單于、大宛王毋寡梟首於未央宮北闕,離蠻夷邸不遠。但未央宮北闕不是蠻夷邸,在外使住地梟首非通例。

一是白居易在詩中稱“上嘉人獸倶來遠,蠻館四方犀入苑”,此“四方”未必指四方館。

宋代四方館是內廷禮儀事務機構,館使多皇帝親信,後期以武選官爲主,長年統兵戍邊。從側面證明,四方館非古代國賓館。

宋代多外患,外事活動突出重點,設都亭西驛、禮賓院、懷遠驛、同文館等館。都亭西驛掌河西蕃貢奉及貿易等事;禮賓院掌回鶻、吐蕃、党項、女真等朝貢款待及互市翻譯等事;懷遠驛掌南蕃交州、占城和西蕃龜茲、大食、于闐、甘、沙等貢奉事;同文館專接待青唐、高麗使節;往來國信所掌大遼使節交聘事……

《四方館》中,有一場雍國、焉樂“貿易談判戲”,或源自《新唐書》:“自乾元(唐肅宗年號,758—760年)後,(回紇)益負功,每納一馬,取直四十縑(即一匹),歲以數萬求售,使者相躡,留舍鴻臚,駘弱不可用。”絹是唐代法定貨幣,唐一匹馬約值絹35匹,一匹素絹需2人工作5天。

回紇馬質次價高,但唐帝未還價,而是“厚賜欲以愧之”,結果對方“復以萬馬來”,唐帝只買了其中6000匹,雙方一度關係緊張,出現了治安事件,且有小規模戰爭。

無論如何,唐人不會那樣談判,更不會在四方館中談。(完)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