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亂象毒害國家! 一張稅單足以讓人變《富都青年》

▲ 吳慷仁主演的《富都青年》是一個讓人忍不住流淚的故事。(圖/Netflix提供)

● 徐明義/企業財務經理

2023年演員吳慷仁以《富都青年》獲得金馬影帝,描述生在馬來西亞,卻沒有正式公民身分的兩兄弟,在那個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過的卻是被政府排斥驅趕,無法安睡一夜的卑微壓抑生活,任勞任怨的瘖啞哥哥,即使遭不公對待,也戰戰競競的接受一切,但陽光終究還是離他好遠,即使熱心的社工傾力相助,也因爲政府官員的冷漠無視而發生悲劇,最後因犯錯伏誅。這是一個讓人忍不住流淚的故事,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竟然有人是這樣活着。

臺灣也有許多被政府驅趕的人,雖然是有身分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卻在這個民主社會,不管怎麼聲嘶力竭的控訴,終究還是抵不過薄薄一張稅單的追殺驅趕。政府把稅收多寡當績效,又長期灌輸人民國稅至上的錯誤觀念,讓許多人忍着受着胡亂開來的稅單壓榨,而那些稅根本不是他們該繳的稅,卻像符咒一樣讓他們無法掙脫,在勝訴率幾乎爲零的稅務行政救濟制度下,多數人只好接受不公義的對待,選擇繳錢了事,但有些人卻一輩子成爲稅奴,或走向絕路。他們是一羣生活在陰暗處被臺灣官員踩踏的國民。

▲ 政府把稅收多寡當績效,又長期灌輸人民國稅至上的錯誤觀念,多數人只好接受不公義的對待,一輩子成爲稅奴。(圖/記者李毓康攝)

這幾年法稅公民團體對,對稅制中人權的提升與呼籲不遺餘力,人民對稅務人員的好感度有所提升,但惡法惡制不改,只要有少數不肖官員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影響的就是一個企業的存續,一個家庭的破碎。少數臺灣稅務員既積極又冷酷的查稅方式,跟「績效獎金制度」造成「稅務濫權」脫不了關係。

營利的企業,獎金往往是激勵同仁提升績效的方法,但卻不應用於執法機關,因爲官員手握公權力,有了獎金的誘因,難免爲了績效不擇手段,而受害的就是無辜的人民。許多歐美先進國家數十年前早就法律明文禁止國稅局「以收稅成績來評估績效」,也「限縮」國稅局扣押和強制徵收納稅者財產的權限,如果有稅務機關不當執法時,更有「納稅者求償」之規定。但這些在臺灣都是難以實現的理想,因爲我們的法律沒有訂定相關罰則處罰施暴濫權官員,於是「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署」在沒有監督機制下,暴力共犯結構從習以爲常,最後被視爲「正常」。

▲ 官員有了獎金的誘因,難免爲了績效不擇手段,而受害的就是無辜的人民。(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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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不肖稅務官員鴨霸逼稅的手段不勝枚舉,略舉常用的惡劣的手法:

一, 威脅恐嚇,不多少繳一點,就再查成本,或更多年度的稅,讓你不勝其擾,倍數罰款更讓你驚嚇。

二, 財稅機關裁量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任意剔除成本。曾經國稅局將保險理賠金當遺產課稅;把火災的賠償金認定爲所得課稅。兄弟間有支付利息的借貸,被認定是贈與,還款又被認定是贈與再一次課稅。有人離婚的贍養費被認定是贈與。房東善意出租房屋給弱勢,卻被國稅局任意提高租金收入課稅。代領非所得也要課稅。

三, 同名納稅人,但身分證字號不符,稅務員不理當事人申訴,不察真相,只管稅金,張冠李戴。公司欠稅,只要跟公司有一點點關係的人,都會被國稅局升格爲納稅義務人,揹負龐大又擺脫不掉的稅。

四, 刑事衍生的稅案,不理納稅人勝訴的判決,繼續追稅。稅捐機關對不利於己的司法判決不尊重。甚至曾有國稅局因僞造文書亂課稅,被刑事法院判決敗訴後,稅務員又濫權報復納稅人,導致當事人公司財產權全被強制執行,化爲烏有。

▲ 曾有國稅局因僞造文書亂課稅,被刑事法院判決敗訴後,報復納稅人,導致當事人公司財產權全被強制執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稅法規定,稅捐機關主張課稅,要先依職權進行調查,而且要負舉證責任。但當人民拿到莫名其妙的稅單,去稅捐機關詢問,稅務員拿不出課稅證據,常常就告訴納稅人,要自己證明沒這個稅,納稅人急的像熱鍋螞蟻,跟稅務員查詢資料,卻又被用「個資不能給」,這種離譜的藉口回絕,說明了臺灣稅捐機關不透明,沒有問責機制,造成稅務員爲所欲爲的亂象。

雞排伯的悲劇才殷鑑不遠,最近有高雄的60元便當店因國稅局的稽查而停業。雖然老闆說是想退休才停業。但許多民衆終日勞碌,賺取微薄的收入,國稅局的擾民行爲,不無可能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生意好的小吃店,有些實屬獲利豐厚的店家,被國稅局關切後,開始開立發票;但有些僅賺取「微利」勉強支撐一家生計的弱勢,因爲不諳法令,過度憂慮而選擇關門,甚至自殺來逃避煩擾的稅務問題,

▲ 高雄火車站附近的某便當店,從豬排飯到雞腿飯甚至整尾的鮮魚飯,都只要60元,但疑似因生意太好遭人檢舉,被國稅局盯上,無奈乾脆停業休息。(圖/截取自Google Map)

國稅局說,只是通知店家「辦理稅籍登記」,但稅籍登記的下一步就是核課稅額,就算最後因爲獲利未達國稅局的課稅標準,人民也會因爲忙碌煩擾,得不償失,不再繼續營業。在通膨嚴重的今日,很難找到百元以下的便當,不須稅務官員動到計算機,也可以知道這樣的店家能有多少利潤?稅務機關接到檢舉,如實回覆檢舉人「經查覈未達課稅標準」就可以,何必去要求店家辦理稅籍登記,不僅擾民,也浪費稽覈人力。

一張稅單就足以讓人吃不好, 睡不着,大律師陳長文,房屋稅被錯課15年,都鬥不過稅捐機關,何況是市井小民!期盼有人權意識的財稅官員,願意施行釜底抽薪的稅務改革,才能讓國家更好,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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