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挹注健保財源? 財長:財紀法有限制須通盤考量
財政部長莊翠雲。記者陳正興/攝影
健保署拋出擴大多元財源挹注健保,包含房地合一稅、遺產稅或營業稅。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表示,「財政紀律法」有規定,不能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等,會再與衛福部、健保署溝通,相關政策須做整體通盤考量。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莊翠雲率相關局處首長列席備詢。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詢時指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拋出構想,應擴大多元財源挹注健保,意即不限於煙捐與公務預算,可比照長照基金有固定的房地合一所得稅、遺產稅,或是日本撥用消費稅(在臺灣稱爲營業稅)等作法,財政部對此看法爲何、支不支持。
莊翠雲迴應,健保署的構想是爲了健保的永續,但除營業稅的調整涉及廣大層面,108年公佈的「財政紀律法」也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法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財政部會再去與衛福部、健保署溝通相關法規,相關政策須做整體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