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房屋稅5月開徵 囤房稅2.0新制明年首繳納
賦稅署說明,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予納稅義務人,倘納稅義務人尚未收到,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款。賦稅署特別提醒,切勿點選來路不明之連結,以免上當受騙。
該署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爲直轄市、縣(市)稅,其稅課收入爲地方政府主要財源之一。地方政府之各項建設,舉凡與民衆生活密切相關之教育、文化、衛生保健、社會福利、道路、橋樑、溝渠、治安、消防等支出,均有賴房屋稅稅收支應,爲促進地方建設與繁榮,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賦稅署補充說明,爲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全國歸戶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該新制房屋稅於明年114年5月1日首次繳納;今年期房屋稅仍按舊制規定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