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鄉代會主席林家緯涉走私K他命 二審加重改判5年4月

水上鄉代會主席林家緯涉運毒 二審加重改判5年4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家緯走私18包愷他命,一審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刑2年8月,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定,林運輸來臺的愷他命18包總淨重約18,042公克,純度85.69%,價值高達約新臺幣520萬元,犯罪情節非輕、所生危害甚鉅,加重改判刑5年4月。可上訴。

林家緯在2023年8月間與綽號「原哥」的運毒集團成員謀議,將愷他命夾藏在模具機內由馬來西亞進口臺灣,他指派葉哲豪(判刑4年4月)飛往馬來西亞協助運毒事宜及在嘉義承租收貨倉庫,同案共犯王耀穎(判刑4年)承租桃園市一處倉庫作爲收貨地址。

同年9月23日,夾藏在模具機內的愷他命自馬來西亞運抵臺北港,海關人員察覺有異,通報調查局,檢調逮捕王男、葉男並查獲林家緯。

高院認定林男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偵審自白、同條第1項供出毒品來源共犯等減刑規定之適用,均應依法遞減輕,但他犯罪情節非輕、所生危害甚鉅,一審科刑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改判刑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