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小隊長?看着鄭性澤獲釋 殉職警前同事:唉…
涉及殺警案的鄭性澤被羈押14年,檢方以提出新事證爲由爲他聲請再審,創下首例,但兇手到底是誰?這也是殉職員警的家屬與同事最想知道的答案。現任豐原偵查隊小隊長廖幹甫說,訴訟案拖這麼久,對他們是煎熬也是傷害,他們尊重司法判決,也希望司法能還他們公道。
這起警匪駁火案發生在2002年1月5日,地點位於豐原「十三姨KTV」,包括豐原警分局小隊長蘇憲丕、角頭羅武雄都中彈死亡,鄭性澤被控槍殺小隊長,2006年年遭判死刑定讞,但他逃過槍決,昨天又被臺中高分院裁定獲釋,生死大翻轉。
殉職小隊長的前同事、現任豐原偵查隊小隊長廖幹甫(上圖)得知結果,不禁長嘆一口氣。「唉......那司法怎麼判,我們警方也是依法行政,證據哪裡就辦到哪裡,法官可能有他的考量。」
尊重司法判決但也希望司法能給他們答案,如果蘇姓員警不是鄭性澤殺的,那又是誰開槍?本案纏訟14年,每被提及一次,家屬的心就痛一次。廖幹甫說,「這種事情拖這麼久,對我們是一種煎熬,也是一種傷害,我們大家都不願意再提及這一段。」
檢方提出新事證包括手槍彈殼的射擊方向、死者血跡的噴濺方向、死者身上的傷口、人心臟中槍後還有短暫反應時間等,認爲鄭性澤的原判有疑問。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上圖)表示,「我們檢察是一體的,我們歷經一二三審這個過程,我們也承擔檢察官(承辦)過程可能有的疏失,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真的很遺憾。」
如今鄭性澤重獲自由,停止死刑的刑罰執行後將以新事證重新再審,無論最終的判決結果爲何,檢方自我反省、提出聲請再審,都是臺灣司法的一大突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