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特別條例6月底屆滿 綠委:再延1年
五波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概況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限將於6月底屆滿,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拋出再延長1年的主張,以利防疫相關規範有法源依據。但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已編列的特別預算執行不佳,若延長特別條例,是否有意再追加特別預算?民衆黨立委蔡壁如則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應於6月30日前進行專案報告,說明預算執行情況後再討論是否延長。
立法院前年2月通過防疫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經過5度追加,特別預算的規模已高達8400億元,施行期限至去年6月30日止,基於疫情嚴峻,立法院三讀通過延長至今年6月30日止,蔡易餘認爲疫情雖然趨緩,但尚未結束,因此主張該特別條例再延長1年,呼籲行政院快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
蔡易餘說,特別條例因應防疫需求限制人身自由,像是居家檢疫、隔離、確診者足跡重疊檢疫等,在疫情尚未宣告結束之際,相關法令授權應該再延長1年,同時檢討後疫情時代跟經濟共存的防疫作爲。
曾銘宗批評,不論是紓困、振興或防疫,政府都沒有把錢花在刀口上,例如振興券對經濟發展效益不高,各部會推出的加碼券使用率低,政府應先檢討特別預算執行情況,再評估是否延長期限。
蔡壁如也質疑,行政院至今未提執行率及檢討報告,詢問各部會都說執行率約8、9成,口說無憑,她要求行政院於6月30日前提出專案報告,讓全民檢視。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學系黃耀輝表示,政府應說明特別預算花到哪裡去,是否支出浮濫、浪費在過期疫苗?若再追加預算,會使外界懷疑是否爲選舉操作,尤其特別預算須符合「重大」、「緊急」等條件,如今疫情已趨穩,各國也放棄清零政策,再追加預算已不符合特別預算的精神。
政大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說,紓困特別條例給予行政單位兩大尚方寶劍,其一是未完成法定預算就可以先支付,等於剝奪立法單位監督權力;其次,排除《公共債務法》所定「每年度」舉債額度佔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限制,已違反財政紀律。
陳國樑認爲,疫情已趨緩,如要延長特別條例,應先檢討這兩項特殊規定、落實財政紀律,以及總額度8400億到底運用於何處、是否有浪費情形。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紓困特別條例是否再延長,必須看6月的疫情狀況,目前談追加紓困預算言之過早,需各部會蒐集彙整資料,檢討及評估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