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終正寢!港府正式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圖/路透

香港立法會今日召開大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以宣佈撤回修例,爲這條爭議草案畫上句號。在爭議風暴起源、在臺灣殺死女友港人陳同佳刑滿出獄的第一天,《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撤回程序由下午2時57分展開,3時01分完成整個程序,僅耗時5分鐘。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陳同佳案事發地點在臺灣,絕大部份證據也在臺灣,該案的司法管轄權也在臺灣。證據方面,鄭若驊稱有哪些文件陳同佳想自己帶去臺灣的,他有自主權,哪些證據臺方要求而香港在法律上可行的,香港政府也會盡量配合。

據《香港01》報導今天下午3點,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在2月諮詢保安事務委員會後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建議修改逃犯條例,草案於4月3日首讀,在5月27日於立法會預告在6月12日恢復二讀,但是因公衆意見分岐和出現矛盾,他於6月15日致信立法會主席樑君彥收回恢復二讀預告,又指政府及後已多次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但爲了更清晰明確表達條例立場,正式引用《議事規則》64(2)正式撤回條例草案。

下午一點半,在立法會口頭質詢環節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關注,被移交港人如何獲得公平審訊和人權保障?李家超迴應指,政府一直在《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上,積極與不同地區推展雙互方面的合作,建立更廣泛的司法互助,協力打擊跨境罪行,又指現行的《逃犯條例》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當局有嚴謹的程序要求,確保符合法律及保障移交人士權利

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港府是否會與臺灣開會商討解決方法,而非隔空罵戰,令公義無法彰顯?新同盟範國威批評,港府一直拒絕向臺灣提供司法協助,拒絕臺灣派員處理,當局以爲只要陳同佳到臺灣投案解決問題公民郭家麒亦指出,臺灣政府今年初已要求雙方協助引渡陳同佳,他質疑是特首林鄭月娥及李家超,把本來是刑事的案件弄成爲政治事件

李家超重申,陳同佳現在是「自由人」,希望臺方積極接受陳同佳到臺灣自首,從而對受害人家屬合理交代,陳同佳也可經法律程序改過自新。

李家超表示,自首一事可以在司法協助之外進行,據他了解,臺灣也曾經在沒有司法互助的情況下,處理引渡疑犯的相關案件,司法協助和自首是兩件沒有關連的事。

李家超還說,今年3月港府曾向臺灣表明希望開會討論,但沒有得到回覆,認爲臺灣不應該在司法事件上作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