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大動作指控 強暴罪名若成立C羅恐坐牢
葡萄牙足球巨星C羅(Cristiano Ronaldo)正面臨生涯重大危機,2009年的強暴疑雲,因受害者出面,美國警調單位重啓調查,如果屆時罪名成立,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受害人摩耶加(Kathryn Mayorga)指出,她於2009年在拉斯維加斯的飯店被C羅強暴,當時C羅闖入浴室,強迫她與其發生性關係。
此事去年才由德國〈Der Spiegel〉報導出來,據傳C羅當時與摩耶加達和解,還支付35萬美元封口費,律師史托維爾(Leslie Stovall)指出,以當時精神狀態,摩耶加無法做出正判斷。
史托維爾表示,摩耶加從事情發生到結束,都不同意和C羅發生性行爲,且事發後也報警,並曾到醫院驗傷。
同時拉斯維加斯警方已經證實,此案已經重啓,由內華達州法院審理,內華達州有類似案件將追訴期延長的例子,史托維爾也說,此事沒有刑事追訴期,但民事訴訟會有影響。
摩耶加此次委託史托維爾召開記者會指控C羅,史托維爾提到,摩耶加事後身體與精神都受到極大創傷,一度依賴酒精與藥物,「我不想說什麼陳腔濫調,但她這麼做是要伸張正義。」
C羅團隊對此事全盤否認,並發表聲明指出,C羅認爲強暴已經違背自身信仰,他也拒絕隨着媒體起舞,一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