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界定養老金融內涵外延,九部門劃定階段性發展目標

九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首次在國家政策層面界定養老金融內涵和外延,明確養老金融發展的階段性目標。

12月13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中國式養老事業 服務銀髮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在養老金融的定義上,《指導意見》指出:“養老金融是綜合運用信貸、保險、債券、股權、理財等金融工具,滿足社會成員的多樣化養老需求,服務銀髮經濟發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總和,包括養老金管理、銀髮經濟融資與風險管理、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及老年羣體金融權益保障等。”

目標方面,《指導意見》明確2028年和2035年養老金融發展的階段性目標,從支持不同人羣養老金融需求、拓寬銀髮經濟融資渠道、健全金融保障體系、夯實金融服務基礎、構建長效機制等五方面提出16項重點舉措。

明確養老金融內涵與外延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約佔13.5%,人口結構正在向着深度老齡化社會發展。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表示,發展養老金融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衝擊的重要環節,是解決我國“未富先老”“未備先老”等社會問題的必要條件。

實際上,從國際層面來看,此前無論是國際監管組織還是發達經濟體的政府部門都並未提出“養老金融”的概念。

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發達經濟體面對老齡化問題時其經濟社會發展已處於相對較高水平,養老產業和養老服務業都已相對發達,其所關注的所謂“養老金融”更集中於養老金(Pension)管理和保值增值方面。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爲,與發達經濟體不同,我國面臨着相對嚴峻的“未富先老”等問題,在人口快速老齡化的過程中,養老產業尚待進一步發展。因而,我國的養老金融內涵和外延與境外發達經濟體存在較大的差異。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8年,養老金融體系基本建立,養老金融產品和業態逐步豐富,養老金融意識普遍形成,養老金融供給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進。到2035年,各類養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顯現,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精準高效、養老資金投資管理更加成熟穩健,基本實現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此前,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將養老金融確定爲“五篇大文章”之一。2024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

“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養老金融重要性凸顯。”董希淼稱,《指導意見》對指導金融機構發展養老金融業務、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具有重要意義,也將更好地促進中國式養老事業發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

做好養老資金儲備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大衆養老財富儲備意識和養老規劃意識仍有提高空間。

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此前發佈的《中國養老財富儲備調查報告(2024)》顯示,約55%的受訪者具有進行退休規劃的意識,約30.8%爲實際付諸行動者;6.8%的受訪者有完整規劃、有明確的養老生活目標,併爲之做了財富儲備。

《指導意見》要求,要增強年輕羣體備老意識,積極培育社會公衆養老金融理念,切實提高養老金融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加快培育投資顧問團隊,提供養老金融諮詢和規劃服務,結合個人財務現狀和預期養老水平測算養老資金需求並設計配置方案。針對中青年羣體理財習慣、消費觀念和收入水平,面向預防性、長期性養老需求,研發吸引力強、兼具穩健性和收益性的養老金融產品。加強特定養老儲蓄、商業保險年金、養老理財、養老目標基金等多元化金融產品創新,滿足不同風險偏好人羣的個性化養老需求。

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對第一財經表示,做好養老資金儲備可注意推動居民將短期儲備向中長期儲備轉化,更好滿足養老需要。財富規劃在其中能發揮重要作用。

一方面,養老財富規劃應注意讓居民更好認識老年階段生活開支的規模和不確定性,讓他們減輕對養老金融產品在投資風險和流動性上的顧慮。另一方面,注意通過准入、佣金管理、培訓、處罰等監管手段,提升財富管理顧問對客戶的忠誠度、職業的專業性。

金融機構迎新機

在養老產業金融領域,《指導意見》強調需要擴大銀髮經濟經營主體和產業集羣發展的信貸投放,爲銀行在直接融資以及間接融資領域支持養老產業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帶來了園區金融、科創金融以及投行創新產品的發展機遇。

在養老服務金融領域,根據《指導意見》要求,銀行可進一步考慮引導不同類別客羣通過養老財務規劃安排好替代性收入,將綜合養老金融諮詢服務切入各類場景,以提升居民養老金融的獲得感,並以此作爲中間業務收入拓展的重要途徑。

魯政委認爲,在此背景下,獲得養老金第一支柱託管、投資管理等資格的機構或將擴容,由此將爲金融機構帶來新的機會。

王向楠稱,養老首先是事業,需要持續增加財政投入和進一步的稅收優惠。要通過改進產業配套政策,創新金融工具,完善考覈規則,促進金融部門大量投入資金。在中高層次的養老領域可以更多地讓高效的企業盈利,以促進社會資本、民營資本投入,或有助於提高養老服務供給效率。

董希淼建議,在此基礎上,金融機構應着眼於養老市場長遠發展,構建更爲完善的養老金融體系,抓住存款、保險、基金、信託等業務,挖掘養老金新產品和新產業,推動健全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在緩解我國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的同時獲得自身發展。財政、稅務及金融管理部門應在財政稅收、產品准入等方面採取更多的支持政策,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推出適老性金融產品,有效支撐第三支柱養老保障作用發揮,成爲社會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