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5萬製汽油彈丟吊車縱火 2男遭判刑、首腦仍拒吐動機

高雄大寮區某工廠一輛吊卡車今年2月7日深夜竄火,未造成傷亡,警消鑑識發現遭人惡意縱火,高雄警方先後拘提陳姓、廖姓男子到案,涉嫌教唆的李男一度開車拒捕,警方開11槍圍捕,最後李撞橋樑護欄受傷被捕,高雄地院審理後,陳、廖兩人依縱火等罪各判1年8月、1年9月,李男另案審結。

今年2月初,李男自稱受人託付縱火,找來陳姓、廖姓男子討論,李將5萬元分別交付給陳男、廖男,要他們完成縱火任務。陳男、廖男先到大寮場勘,確定好2月7日動手,兩人先製作好兩顆汽油彈,再由陳男偷拔別人車牌掛上,行駛至作案工廠後,朝停放在外的吊卡車縱火。

火勢一度往周邊延燒,幸經消防派員灌救,未造成傷亡,火場鑑識後,發現人爲縱火跡象,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先後拘提陳男、廖男到案,並經聲押獲准。

涉嫌教唆的李男,則潛逃至高雄杉林區,警方2月28日下午1時許,要拘提李男到案時,卻遭李男開車衝撞,警方連開8槍,李仍加速逃逸。

林園警方通報轄區旗山分局圍捕,直到當天晚間7時20分許,杉林分駐所員警在杉林區司馬路發現李的轎車,李見警車竟加速逃竄,沿路時速高達百餘公里,最後撞上橋樑護欄,員警對空鳴2槍,並射擊輪胎1槍,李才下車就擒。

檢警偵辦時,李男坦承教唆陳男、廖男縱火,但堅不吐露是誰指使,檢方根據3人對話紀錄、火場鑑識報告、監視器畫面等,認定3人犯行,偵結依放火、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嫌將3人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廖兩人均坦承受李男所託縱火,但此案仍未查出幕後教唆者,法官認爲若現場無人撲滅火勢,火勢因延燒加劇,確有再延燒至周邊人車、物品可能性,客觀上已危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法官綜合事證,陳、廖兩人縱火罪部分各判1年5月、1年6月,另偷拔他人車牌部分,則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各處7月徒刑,兩人合併刑部分各判1年8月、1年9月,首腦李男則另案審結。

李姓男子涉嫌教唆陳姓、廖姓男子縱火,李男涉案後逃避警方圍捕,撞車受傷才被捕,陳姓、廖姓男子涉案部分已先行審結。圖/讀者提供

李姓男子涉嫌教唆陳姓、廖姓男子縱火,李男涉案後逃避警方圍捕,撞車受傷才被捕,陳姓、廖姓男子涉案部分已先行審結。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