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對象擴大 領職訓生活津貼也能請

爲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報系資料照)

爲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0月14日截止申請,此次對象除了原本的失業給付外,也納入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最高每名學生可領2萬8800元。

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上看2萬8800元。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至申請截止日止,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意謂要在9月14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是或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說,除了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至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說,上學期共有3829件申請、核付2987件、7799萬,其中未被核付的最大原因就是參加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尚未核付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