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毀農式綠電 中央闖禍地方善後(曾志超)

雲林縣府發函經濟部,盼中央綠能政策納入總量管制,訂定審查作業規範。(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來爲了彌補能源缺口,政府被迫大力擴增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但未嚴格把關,不僅破壞農漁生產,且危及生態,更一再引起民衆抗爭,並衍生不少弊案官司。日前雲林縣政府開第一槍,發文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總量管制、統一審查作業規範,在中央政府改善前擬暫緩核發綠電設廠同意函。

對於雲林縣長張麗善的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若是一方面希望發展科技,一方面對能源轉型又沒辦法來投入的話,這是違背的。但他在視察臺南綠能的發展時指出,發展綠能還是要以農漁優先,中央會制訂透明合理機制,並嚴懲不法。

在意識形態綁架下,民進黨政府盲目推動「非核家園」政策,減核又遇到以AI爲主的科技業投資潮,用電需求將激增。政府除了提升燃氣發電外,更將發電重心放在再生能源上,因此廣大的農、漁業用地成爲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主要目標。

以國外的經驗來看,日本營農型的發電模式,在農地裝設光電板須維持農業經營,要件相當嚴格,發電支柱結構需簡單、易於拆卸;發電設施需保證農田能繼續耕作;光電板的角度、高度和間距需確保農作物能獲得所需的陽光,並讓農業機械能在支架下正常運作;不得影響周邊農田的使用與排水等設施;發電設施下農田的作物產量不得低於同年該地區平均產量的2成。若是違反前述規定,必須立即拆除發電設備回覆到可耕地的農田狀態。

反觀我國,雖然卓院長表示,發展綠能還是要以農漁優先,而且高喊「農電共生」,實際上卻只關注發電設施,不顧農作生產與漁業捕撈,未經嚴格把關,因此引發諸多爭議,甚至造成譭棄農業的後果。例如:臺南七股區竟有1成土地用於種電,造成農地、魚塭破碎化,衝擊養殖業;彰化、澎湖等地的大片海域被規畫爲離岸風電的風場,設立禁漁區,大幅限縮漁場。

監察院早在2017年就已糾正農委會、經濟部及經濟部能源局,批政府打着「農地種電」的旗號,農業設施未能依原核定的經營計劃內容使用,反而演變成綠能設施喧賓奪主、掠奪農地資源之亂象。但經過多年,問題未曾緩解,反愈演愈烈,也讓地方民衆抗爭不斷,且「綠能蟑螂」到處橫行。

尤其是農業大縣,且太陽光電發電量排名全臺前三大的雲林縣,太陽能發電廠的設立讓地方農業收入驟減,生態惡化,經常成爲民衆抗議的對象,承受極大壓力。因此雲林縣政府於7月底發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中央綠能政策能從長計議,要求納入總量管制,並希望有統一的審查作業規範;在中央改進前,縣府將暫緩核發再生能源發電廠設立同意函。

但對於雲林縣的難處,中央政府似乎不怎麼在意,經濟部長郭智輝迴應,「應該是有誤會,大家要共同爲產業努力」。郭部長眼中似乎只有製造業,一副爲了經濟發展,犧牲農業又何妨的態度;行政院長卓榮泰則稱,很多地方政府也重視科技發展,希望地方能成爲科技大縣,但若一方面面對能源轉型議題又無法投入,這就是相互違背。暗批雲林縣想要爭取臺積電等大廠進駐,轉型爲科技大縣,卻不願意擴增再生能源。

雲林縣並不反對發展再生能源,而是不滿我國「毀農式」的綠電發展模式。相反地,根據臺電網站資訊顯示,雲林縣爲再生能源的模範生,是全臺太陽光電發電量前3大縣市,發電量遠高於民進黨執政且獲臺積電青睞的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

國內缺電主因是執政黨廢核所致,闖禍的中央,反過來批判努力發展綠電,協助收拾殘局的雲林縣,賴政府顯然缺乏正當性。更何況,如果中央一再漠視地方發展綠能的困境,我國綠能的發展註定會牛步化,並且爭議不斷,離政府設定的目標只會愈來愈遠。

(作者爲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