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陳勝朗專欄/外力干涉我國核武研發經緯(血淚篇)(五之一)
下列報告爲編者節譯和注說自美國William Burr先生編輯,於2019.6月發表:美國對臺灣核武計劃的情資掌握與干涉( Taiwan's Bomb -- the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的內容情形。
一.緒言 1971年,美國在臺灣大使館於「適合核分裂材料(注說:Pu-239,U-235和U-233)」的警告中得出結論,臺灣在1978年仍持續「選擇開放」核武器研究計劃,在經由中情局的關鍵滲透人的舉發後,迫使臺灣政府終止核武器的研究。 (編輯註釋:如果沒有聯邦工作人員,尤其是國家安全檔案館的檔案員和解密官員的努力,本報告中任何依據文檔都未能使用。) 從20世紀60年代末到80年代末,美國政府官員擔心臺灣領導人可能會做出發展核武器的「基本決定」。國家安全檔案館今天(2019年)首次公佈的文檔表明,美國華盛頓一直努力監視世界軍事和科學研究,並在他們認爲臺灣的核研發工作走得太遠時進行干預。 本報告提供了迄今爲止最全面的臺灣核武計劃說明,其中部分資料是經由國家安全檔案館解密後獲得的。
臺灣核武器計劃發展的一個關鍵時刻是1987年10月,美國中情局對臺灣的核核能研究所副所長張憲義上校進行滲透。張某認爲該核武器計劃可能危害他的國家。 報告內提供了張某詳細的揭發情形。 迄今張某在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DS)與中情局(CIA)的互動關係情形檔案仍然被嚴謹地保密在政府檔案中,但今天的公告包括有關他行動後果的解密檔資訊。
從20世紀60年代末到80年代末,美國政府官員擔心臺灣政府可能秘密獲得生產少量核武器的能力。 根據國家安全檔案館首次公佈的1978年9月解密電報指出,美國政府還不能確定蔣經國總統是否作出了發展武器能力的「基本決定」,因此,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提出一項提議,即派出一些美國科學家在臺灣的核設施駐紮。但認爲如果中華民國要朝這個方向前進,將會以一切代價向我們隱瞞他們的努力。
在臺灣派駐一些美國核科學家的提議從未實現,但在1978年前後的幾年裡,美國政府官員一直在觀察臺灣發展核武器能力的秘密計劃的跡象。1964年10月,中國大陸首次在洛普努爾(Lop Nur)試驗覈爆後不久,美國外交官和情報官員就意識到了核武器的效益。爲了遏制中國的攻擊,臺灣軍方在蔣介石總統的指示下,核計劃成爲主導作用。1971年,華盛頓開始與北京建立關係正常化,1978年與臺北完全斷絕了正式外交關係,此後,臺灣軍方對核威懾的興趣仍續進行。
美國政府官員認爲,即使使用核武器也會使臺灣的安全情勢惡化,並使美國在與臺北保持經濟和安全關係的同時,與北京關係正常化的努力複雜化。前者依賴華盛頓獲得安全支援,因此,每當中情局和國務院官員意識到有關核武研究的活動時,美國就會在臺灣的核決策中發揮有影響力的作用。
隸屬軍方的中山科學研究院(CSIST)(簡稱:中科院,籌備處院長唐君鉑將軍)自1966年成立以來,一直指導核武器研究。 CSIST在進行武器研發的單位爲核能研究所(INER)(簡稱:核研所,所長錢積彭博士)。根據公佈的解密文卷之一,一名臺灣官員解釋說,INER是原子能委員會的「女兒」,而與中山科學研究院「結婚」。 這種關係使CSIST得以在沒有任何民意監督的情況下提供INER工作人員工作薪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