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酒後失態!在衛哨面前「調戲女上士」痛失終身俸
高高行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周男爲陸軍某單位一等士官長,2017年1月12日晚間,連隊聚餐後周男與同袍回到部隊,但在營區大門見到同連女上士正排隊等候安檢,爛醉的周男竟跳上女上士機車,在後座用下體頂住女方。
其他同袍見狀將周男拉下車,沒料他見女上士還沒離開,又跳上對方車上調戲,嚇得女上士逃離,周也被依性騷擾罪判刑6月定讞。
當時部隊在判決尚未出爐前,先對週記過2次,送到陸軍司令部後,因周被判刑6月定讞,最終被改記兩大過,人評會評鑑爲不適服現役,2019年2月1日被解除召集。
事後周男曾提起行政訴訟獲勝,最高行政法院認爲部隊懲處有誤,應撤銷另做處分,周男短暫保住工作,但回到部隊後,2021年12月部隊重開評議會,認爲當時周酒後失序且經判刑確定,仍記他兩大過,並經人評會裁定爲不適服,隔年生效。
周男認爲懲處過中,主張原本部隊的記過2次處分應爲最終結果,後續對他記出兩大過懲罰,已有違程序正義,除要求撤銷處分外,國防部還應賠償他退伍後共400萬元薪水。
高高行審理後,法官認爲周男經部隊重開評議會後,仍核予二大過懲罰,並確認周不適服現役,評議過程已參酌個案具體情節,相關懲處程序並無違法之處,應予尊重與維持,判決周男敗訴。
因周男爲一次記兩大過,且經人事評審會考覈不適服現役,依國軍法規只能請領退伍金,周在部隊雖任職多年,即便具終身俸資格,也無法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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