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變忌日...學長喂搖頭丸 害女大生摩鐵猝死遭判刑
新北市黃姓女大生前年生日當天和國中認識的林姓學長及友人到夜店慶生後,又到摩鐵續攤,但她卻在吃了林男給的3顆搖頭丸後猝死,生日慘變忌日。新北地院審酌林男自首,且與對方家屬和解賠償350萬元、無前科記錄,今依過失致死及轉讓毒品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3月29日凌晨死者和林男離開夜店後,林男提議摩鐵嗑藥續攤,中途林還怕藥不夠,凌晨用通訊軟體向藥頭又買了3顆,林男自己吃了2顆後,也給了黃女吃1顆,剩下的2顆放在牀頭,但也被黃女吃下。
林男供稱,事後2人身體都出現不適,黃女打電話給袁姓友人求救,對方送來牛奶讓2人緩解症狀,黃女自己沒喝繼續休息,但同日上午黃女卻開始出現腳抖、眼神渙散等症狀,但林男因自身身體不適,躺在牀上睡着,未及時將對方送醫。
直到下午3時許,林男發現黃女呼吸急促,隨即失去意識,嚇得趕緊進行CPR並通知櫃檯叫救護車送醫,但黃女仍因急性中毒死亡。法院審理認爲,林男雖因供毒加上疏忽照顧造成黃女喪命,但他對犯行坦承不諱,且與黃女家屬達成賠償和解,因此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