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籤新規定…「交出5年內社羣帳號」 AIT迴應了!
美國加強對申請赴美簽證者的背景審查,未來申請者必須提供社羣媒體帳號名稱以及5年內電子信箱、手機號碼等資料。美國在臺協會(AIT)2日表示,此規範並不會影響持ESTA(電子旅遊許可證)赴美的臺灣旅客。
▲美國在臺協會內湖新館。(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美國國務院去年公告更新簽證申請表,並於今年5月30日生效。根據規定,欲申請美國簽證,必須提供過去5年內的社羣媒體帳號、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國際旅行地點等資料,供美方確認使否有涉及恐怖主義行爲的嫌疑。
根據中央社報導,AIT指出,此措施只會影響申請簽證者,包括非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160),紙本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56)以及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260),但並不會影響臺灣旅客以「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的免籤方式赴美。
AIT表示,國家安全是美國的首要考量,每位旅行者或移民者都需經過廣泛的安全檢查,美國力不懈地尋求改善審查程序機制,在保護美國公民的同時,也支持合法赴美民衆。AIT說,有力的申請簽證安檢標準,是爲因應新型態威脅的動態作法,收集額外資料可強化美國審查與確認身份的程序。
美國於2012年宣佈臺灣加入免籤計劃,符合資格的臺灣護照持有人可赴美觀光或商務達90天,不需要申請簽證,只要事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