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附身幫消業障 享受7次才圓滿!他硬上女友的女兒

林男誆稱官宮附身可幫忙消業障,竟連續性侵女友的女兒7次。(AI生成圖)

新北林姓男子與女子歡歡(化名)是情侶,林男以宗教名義,自稱神明附身,要幫歡歡的女兒(化名)作法消業障,還說要做滿7次,才能驅趕她身上的冤親債主,而且必須很滿意享受纔算圓滿,他竟然飲料裡下藥,讓小萱喝下後強制性交得逞共7次。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一開始林男是以關聖帝君的乩身來做這件事情,要她跟媽媽去當他的弟子,她們以爲弟子跟一般宮廟裡面幫別人燒香,做宮廟常見拜拜的事情,沒想到他是發生性行爲的時候,才說要做完7遍的性行爲。

小萱說,每次林男都是先讓她拜拜上香做個儀式,然後要她喝自稱是牛樟芝跟符水的東西,她喝了之後,就會沒意識,林男每次就會拿紅緞帶綁她的手腳,隨後就性侵她,還會說「妳舒不舒服」之類的話語。當時有跟媽媽說,他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林男卻對女朋友的小孩做出性侵行爲。

阿國則是辯稱:給小萱喝的飲料是牛樟芝飲料,不是藥劑,並沒強制也沒發生性行爲,小萱的母親都有在場。

法官勘驗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小萱外陰部有陳舊性撕裂傷。而案發後,小萱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廣泛性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慢性)等精神疾病。

根據小萱的就診紀錄記載,「2年前被母親男友下藥性侵」,且案發後還撰寫數篇負面情緒貼文、日記、畫作,割腕自殘,向友人傾訴服用安眠藥、睡覺做惡夢、渾身無力、心好累、想哭、很難受想死等。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林男依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又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共5罪,各處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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