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及小女兒身邊熟睡 摀嘴「硬插」大女兒!渣男慘狀曝光

趁女友及小女兒熟睡之際,竟對大女兒強制性交,色渣男判刑8年6月。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單親媽歡歡帶2個女兒與男友阿國(均化名)同住,不料,某日凌晨阿國趁歡歡及小女兒熟睡時,竟在4人共寢房間內,躺在大女兒小萱(化名)身旁,再以身體壓制後,強行撫摸小萱胸部,更脫下內褲撫摸下體,甚至將生殖器插入,予以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當天阿國用身體壓制後,不顧她的意願及抵抗,甚至摀住她的嘴巴,撫摸她的胸部,還強脫內褲並摸下體,最後更將生殖器插入她的下體強制性交。事後沒多久,她嚇得只能趕緊傳訊息向同學求助。

阿國坦承,他與小萱母女3人同居逾5年,知道小萱未滿14歲,當天在房間內,有趁歡歡及小女兒睡着時,躺在小萱身旁撫摸胸部,再脫掉內褲摸下體,但否認有做出強制性交犯行。阿國辯稱,他只有做出猥褻行爲,而且並未違反小萱意願。

辯護人則稱,小萱的處女膜完整,並無明顯的陰道撕裂傷,堪認阿國並未做出性交行爲;而且他們所睡的房間面積不大,當時還有歡歡跟小女兒在場,若是阿國有做出強制性交,很難想像歡歡會毫無知覺。

法官檢視,案發後阿國傳給小萱的訊息,「姐姐,我問妳唷,昨天我們是不是有怎麼了」、「不可以讓媽媽知道唷,知道嗎」。法官認,阿國所爲是知道已經犯罪,而且還想要勾串證人。

法官審酌,阿國僅爲滿足性慾,竟對同居未滿14歲的小萱強制性交,嚴重侵害性自主權並造成人心震懾,又在法院審理審判期間飾詞詭辯,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且阿國未獲小萱及歡歡原諒,犯罪所生損害未降低。日前依法判決,阿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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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