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年輕女法官 士林地院「蔡董」1日遭停職本俸砍半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被控去年底開車載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在車上性騷擾,經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成立性騷擾,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法評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依法官法「所涉刑事、懲戒情節重大」條文於本月1日將蔡停職。

蔡明宏月薪原本有19萬餘元,其中「本俸」爲59250元,停職期間可領取一半本俸。

今年6月16日,司法院法官論壇一則貼文署名「妳不孤單」,爆料資深法官「蔡董」去年11月15日以關心工作狀況,中午開車載着剛分發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吃飯,車輛卻開到深山的「中湖戰備道」旁,在車上涉性騷女法官不只一輪,最後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評議,要求下山。

隔日17日,法官論壇上有「當事者」發文「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爲,我用我全部生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士林地院性平調查後並依規定通報,7月發佈人事異動,蔡明宏免兼審判長職務,改配屬爲刑事第二庭法官。年輕女法官也至士林地檢署指控提告完成筆錄,檢方偵辦中。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被控去年底開車載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在車上性騷擾,經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成立性騷擾,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法評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依法官法「所涉刑事、懲戒情節重大」條文於本月1日將蔡停職。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