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國安法 香港壹傳媒5高層被捕
6月17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採取行動,拘捕5人,爲壹傳媒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圖爲警方將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左二)帶離蘋果日報社。(中新社)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17日清晨,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等5位壹傳媒高層,更首次針對媒體機構發出法庭手令,授權港警搜查新聞素材,並凍結涉案三間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約1800萬港元。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稱,被捕人士涉嫌串謀通過在《蘋果日報》刊登數十篇文章勾結外國勢力,因而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發言人冼卓嵐發新聞稿表示,香港警方兩度搜查香港《蘋果日報》大樓,意圖不斷製造恐懼,令港人及新聞界噤聲,情況令人髮指。
港民主黨批扼殺新聞自由
冼卓嵐指出,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政府此舉無疑等同扼殺新聞機構發表空間,使新聞從業員以至機構噤若寒蟬。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對警方行動感到震驚,認爲事件令巿民和國際社會非常震撼和擔心。她認爲香港的「一國兩制」已所剩無幾。
在香港七一回歸24週年及《香港國安法》實施週年前夕,港府對媒體大動作收網。綜合港府新聞公報及港媒消息,港警於17日清晨6時許展開行動,出動500多人,經搜查住所,逮捕了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等5人,並在一早7時24分、8時7分,連發出兩則新聞稿。
1800萬港元財產遭凍結
新聞稿指出,港警務處國安處17日執行由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令授予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按照法庭手令搜查多個地點,包括壹傳媒大樓;香港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手令容許處理新聞材料,這當中包括電腦和手機。
李家超還發出「保安局局長凍結財產通知書」,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等3間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約1800萬港元。他表示,涉案人士是通過《蘋果日報》發佈多篇文章,呼籲外國對香港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或敵對行動,是串謀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個計劃。
李家超強調,任何人或者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爲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必定會以最嚴厲的措施依法打擊。此外,他還呼籲其他新聞工作者「不要和他們扯上關係,要和他們保持距離」。
另有港媒引述消息指,警方將要求《蘋果日報》在指定時間內移除涉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的文章。
港媒關切,一般民衆若訂閱《蘋果日報》是否觸犯國安法?其他媒體報導或轉載制裁相關新聞是否觸法?李家超表示,要看行爲所涉及的事實及意圖,如果一個人的目的和意圖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爲不受法律規管。他聲稱,此次行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會否對其他傳媒工作採取行動,答案是不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5日纔剛被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開庭審理,指控犯行同樣是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