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境外招生重大違失 教部同意高苑科大董事會解聘校長
高苑科大校長趙必孝遭董事會解聘。記者陳弘逸/攝影
高苑科大因境外生招生爭議,今年五月由教育部列爲專案輔導學校。學校法人向教育部說明,校長趙必孝涉及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等重大缺失,教育部查證屬實,依循高苑科大校長遴聘及解聘辦法昨日(8/9)發函解聘趙必孝。
高苑科大今年五月先遭立委範雲踢爆,讓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菲律賓學生淪爲學工,隨後教職員工再指稱,第11屆董事會今年上位隨即停止捐資,至五月仍未有資金到位,更指控董事會有意使學校列爲專輔學校,並於近兩次董事會決議於112學年度停招。
事後董事會亦還擊,反控學校內支出浮濫但不會放任學校倒閉,先前私校諮詢會已建議解散高苑科大董事,但今天先傳出校長趙必孝先遭解聘。教育部證實,高苑科大法人認爲趙必孝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嚴重損害學生權益,且停車場費維護費短收涉案人員簽定損害學校權益和解書等狀況。
教育部說,學校依相關辦法解聘趙必孝,並經會議決議後報教育部,解聘案於昨日起生效。另外,95年時也曾有校長因不適任行爲遭解聘,高苑科大並非首例。
教育部也說明,依照私立學校法規定,校長出缺後應於六個月內另行遴選,出缺期間則應任選代理校長並報教育部。高苑科大法人也表示,校長辭任後就會完成相關捐資,教育部也要求法人須於今年8月18日前依照董事會決議捐資一億元,該筆錢將用來撥付教職員薪資。
由於先前私校諮詢會已建議解散高苑科大董事會,教育部說,由於現在的法人尚未完成捐資,導致學校6月1日起仍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教育部已向法院聲請解散全體董事職務,但於法院完成裁定前,法人董事會仍須依照私校法和捐助章程行使職權。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校長不尊重董事會或治校無方,董事會有權力解除校長職務,高苑科大因爲校長跟董事會爆發衝突,導致董事會不願意捐資,雙方因此陷入僵局。
尤榮輝談到,經董事會舉證後教育部同意解聘校長,此舉是亡羊補牢爲時未晚。教育部於解聘校長一事上有很大的行政裁量權,未來遇上相關事件,教育部應該明快處理、保障教職員工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