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抄襲學生報告參賽 臺科大副教授被訴

涉抄襲學生報告參賽,臺科大副教授被訴。(中時資料庫)

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副教授蔡鴻文,去年向教育部投稿參賽的1篇論文,遭學生檢舉抄襲他的期末報告內容,事後蔡雖撤回參賽,臺北地檢署認爲,蔡的投稿論文和學生報告內容幾乎一樣,20日依《著作權法》重製語文著作罪起訴蔡。

蔡是臺大化工博士、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碩士,研究領域包括專利系統工程、專利分析與評價、智財權保護與管理策略、專利侵害與技術鑑定,去年還曾獲邀到智慧財產法院演講,沒想到因涉侵權被訴。

蔡的鄭姓學生控稱,他去年選修了蔡的課程,和同學共同製作「基於自然語言處理模型的法律寫作助理及探討其對於法律界生產力的正面影響」的期末報告,蔡提議將這份報告拿去報名科技部舉辦的MOST學術補助,但因師生對於論文掛名一事未達共識而作罷。

鄭指控,他事後發現他的期末報告,參加教育部舉辦的「大專院校創業實戰平臺」競賽,但論文掛名者是蔡及其他3名沒有參與報告的學生,認爲報告遭抄襲提告,蔡才撤回報名。

檢方調查時,蔡否認抄襲,表示是報名時不慎弄錯,且有修改鄭生報告,但檢方認爲2分報告內容幾乎一樣,不採信蔡說法,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