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淚訴遭狼父性騷擾639次 單親爸:真想要不只這樣

單親爸變狼父,多年來性騷擾女兒超過600次,臺北地方法院判刑。(圖/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單親爸被控4年來,性騷擾年僅15歲的女兒共639次。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狼父4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刑期3年。少女淚控,每次被摸胸部時,她打掉父親的手,父親還是繼續,甚至摸臀部時,「手指還會伸出來。」但狼父辯稱「真的想要的話,不會只有這樣。」

少女控訴,還沒12歲時就遭父親蹂躪,15歲時,有次因學校沒收她的手機老師通知父親前來領回,但父親卻威脅她要嘴對嘴親,才向校方反應案件因而曝光法官則認定,少女自2011年起便遭父親性騷擾。2011年、2014年2度在家被襲胸,另以每週3次的頻率,在樓梯間撫摸抓少女的臀部,共636次。強吻部分爲2015年10月。

該名父親辦稱,對女兒並沒有邪念,所謂襲胸只是因爲女兒的胸部腫脹檢查看看「真的想要的話,不會只有這樣。」摸女兒的屁股,是因爲女兒擋住去路,輕拍提醒她。至於強吻部分,只因女兒手機被沒收,稍微懲罰一下「沒有伸舌頭。」希望傳喚女兒的媽媽證明清白。

不過法官認爲,審理期間,少女屢屢提及被父親性騷擾過程情緒激動流淚。經精神鑑定也顯示,少女在不完全否定父親對她的關愛下,還是提出指控,因此少女的說法可以採信,因此將少女的父親判處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