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性騷擾遭起訴 反控女誣告不成
臺北市政府顧問許博允被女聲樂家控告性騷擾後,許博允也反控女聲樂家誣告,在許博允被認定性騷擾成立、起訴後,許博允反控女聲樂家誣告案,檢方在25日認定女聲樂家沒有誣告犯行,予以不起訴偵結。
▼許博允被控性騷擾案遭起訴,他反控女聲樂家誣告案,檢方則予女聲樂家不起訴。(圖/資料照片)
一名女聲樂家在去年9月18日,在臺北巿議員李慶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許博允於去年8月27日在臺北巿安和路的一家夜店內,涉嫌毛手毛腳性騷擾她。女聲樂家哽咽表示被許博允強吻。
許博允在去年10月1日到臺北地院遞狀,向女聲樂家等求償新臺幣2300萬75元,並在去年10月3日到臺北地檢署控告李慶元妨害名譽;女聲樂家則在去年10月11日前往北檢控告許博允涉嫌性騷擾。
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3個多月,完成調查報告,決議許博允性騷擾女聲樂家事件成立。
臺北地檢署今年2月對李慶元涉妨害名譽案,予以不起訴處分,並在今年6月5日偵結許博允涉嫌性騷擾女聲樂家案,認定許博允在某樂團排練處、餐廳及夜店3個地點,先與女聲樂家攀談,再乘女方來不及抗拒時,多次以手撫摸手臂、後背,並親吻女方嘴脣1次,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起訴。
臺北地檢署25日再就許博允控告女聲樂家誣告案偵結,認定女聲樂家沒有誣告許博允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