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借住閨蜜家 竟遭她前男友借酒裝瘋逼口交

一名未成年少女借住女友人家中,卻遭到女友人的前男友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少女A與廖姓前男友同住友人家中,前年臨時收留同樣未成年的女友人B,未料廖男竟趁她不在時性侵B女。基隆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與A女爲前男女朋友,2人一同借住在另名女友人的家中,2020年12月6日間,A女得知B女離家,預計借住在一名男性友人房間,A女擔心B女安危,遂邀約B女借住她家。

未料,同年月7日晚間,B女與廖男單獨在住處飲酒,廖男明知B女未成年,竟趁着房間無人,違反B女意願,強行口交併射精得逞,全案經由B女與B女母親報警處理,檢方偵結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廖男認罪,法官認爲,廖男不顧B女意願做出強制性交行爲,嚴重危害B女性自主決定權,導致B女身心受創,不應該輕縱,且廖男有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的前科,這回又犯案,顯見廖男缺乏尊重他人身體性自主權的觀念,也難以控制個人慾望,應該嚴懲。

法官衡量廖男認罪尚知悔改,並非無意賠償等情況,再兼衡其犯罪動機、手段與犯罪危害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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