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嗆北市府與警局揚言炸北車、殺里長 莽男判5月

男子揚言炸北車、殺里長,士院判刑5月。(本報資料照片)

洪姓男子自稱壓力過大,2023年9月登入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等網站,並在陳情繫統留言,表示要炸掉捷運臺北車站及清江國小,還說要在中秋節幹掉某位里長,後遭警方循線逮捕,士林地院審理後,日前以恐嚇公衆罪,判洪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包括刑事局及臺北市政府,去年9月發現,網站的陳情、留言系統,有人留下恐嚇訊息,揚言要炸掉北投區清江國小、捷運臺北車站,另一邊則留下「搭民權西路站的人要小心點!」

警方隨後根據IP追查,循線緝捕洪男到案,但在他家並未發現任何有關炸彈的物品或原料,洪應訊時,表示自己因生活壓力很大,心情鬱悶,爲了發泄才胡亂留言,並不會真的去攻擊。

士院審酌,洪爲了抒發情緒,將造成大衆恐嚇、危害公共的信件發至公務機關陳情繫統,應值非難,犯後有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恐嚇公衆罪處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