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ESG行動方案有了,三年!全文解讀

在ESG實施方面,資本市場今年實質性動作頻繁。

2024年11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均發佈了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南》),系統性地規範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相關要求,這是對年初三大交易所發佈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指引的進一步落地和細化。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時間,上海證券交易所結合市場情況制定完成的《推動提高滬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下稱《行動方案》)也同步發佈。

《行動方案》秉持“以我爲主、兼收幷蓄、循序漸進、獎懲並重、系統協作”的核心原則,充分考慮到中國國情、市場特點與發展階段,體現了政策與行動的系統性、一致性與連貫性,目標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可持續發展生態,這也是適合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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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意義

我國在ESG領域起步較晚,信息披露的標準化和透明度尚有提升空間。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可持續發展生態體系,增強在全球可持續發展中的戰略佈局。

2023年10月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優化融資結構,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會議強調要推動高質量的金融發展,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爲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2024年4月12日,《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提出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制度。此後的5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試行)正式實施(下稱《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8月11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下稱《意見》),首次對綠色轉型進行了系統性部署。

在此背景下,三大交易所於11月6日發佈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系統性地規範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相關要求。《指南》迴應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訴求,結合企業實際操作,提供更爲具體的應用指引,以幫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並落實《指引》。在此基礎上,上交所結合市場情況,制定形成了《行動方案》,提出了總體目標、總體原則和主要行動,爲推動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量質齊升”描繪了清晰的實施路徑,爲加快經濟社會的全面綠色轉型提供助力。

這一系列政策和指導文件秉持“以我爲主、兼收幷蓄、循序漸進、獎懲並重、系統協作”的核心原則,充分考慮到中國國情、市場特點與發展階段,搭建起更系統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可持續發展生態。這些政策也爲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推動國際對標以及加速數字化轉型創造了有利條件,爲企業、市場乃至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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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方案》核心內容

《行動方案》由總體目標、總體原則及主要行動構成,圍繞四項原則和六大方面展開,其中六大方面又細分爲十七項具體工作安排。四項原則與六大方面協同呼應,形成了一個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體系,確保《指引》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爲我國上市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指導,推動上市公司ESG報告在數量和質量上的雙重提升。

《行動方案》力爭通過三年時間進一步鞏固滬市上市公司的ESG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基礎。具體目標包括:有效落實《指引》要求,顯著提升ESG報告的披露數量和質量,推動主流評級機構全面提高對滬市上市公司ESG的評價評級水平;爲優質上市公司提供綠色融資支持,幫助其獲得合理估值;並加速提升ESG關鍵數據的數字化水平,以適應資本市場對透明度和數據質量的高要求。

(1)四項原則

實事求是、穩慎推進原則:強調在推進ESG信息披露時,應基於我國實際情況和上市公司現狀,解決信披中的挑戰。同時在實施上緊跟國家戰略,穩步合理推進。

成本效益、倡導爲主原則:要求在推進ESG信息披露時,降低上市公司成本負擔。通過優化制度和提供指導減少報告成本,同時以倡導方式鼓勵第三方鑑證和情景分析。

分類施策、獎懲並重原則:採取差異化策略。對需要強制披露ESG報告的公司加強管理,確保合規,同時通過激勵措施鼓勵其他公司自願披露。監管上以獎懲機制促進ESG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系統思維、凝聚合力原則:強調運用系統化思維,促進各方協作。加強與政府、評級機構、基金、媒體及利益相關者的溝通,既有激勵機制也有約束機制,以建立良好的ESG生態體系。

(2)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體系

《工作方案》從信息披露能力建設、信息披露服務和監管、加強資本支持、ESG評價評級和投資、上市公司宣介和國際交流合作以及數字化建設六大方面入手,形成了十七項具體工作,與四項原則協同呼應,形成了一個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體系。

從我國國情來看,國內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能力建設與政策制度密切相關,可以說具有一定的政策驅動性。因此,持續優化完善ESG信息披露制度體系,引導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質量ESG報告是關鍵一環。ESG信息披露制度體系的優化和完善是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高質量的ESG報告能夠幫助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更好地理解企業的非財務表現,從而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溝通交流是提升ESG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關鍵,也是投資者等利益相關方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一種重要形式。2020年以來,一系列加強溝通機制的相關政策制度密集出臺。2024年,中央金融辦、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指導意見》,強調推動與上市公司建立長期良性互動。《工作方案》提出的“引導上市公司、投資者、利益相關者加強溝通交流”旨在建立更加健全的信息交流機制,確保各方能夠在ESG問題上形成有效互動。

爲上市公司提供數字化工具和服務是減輕企業披露負擔的一個重要途徑。例如,新加坡交易所提出建設一個ESG數據門戶網站,並且新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免費使用,在輸入ESG指標的數據後一鍵自動生成ESG報告,從而減輕上市公司披露ESG報告的成本和負擔。此外,強有力的監管是確保ESG信息披露制度得以有效執行的重要保障。有效的監管可以防止信息不對稱,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

政府加大綠色融資和併購重組的支持力度,將顯著影響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和轉型方向,推動企業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升級。這一舉動不僅有助於上市公司通過多元化融資工具籌集資金,還鼓勵了通過併購重組實現綠色產業鏈的資源整合與產業升級,預示着未來市場將出現更多以綠色爲主題的投資和併購活動。同時,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優惠將激勵更多公司提升ESG表現,從而形成一種正向循環,推動整個市場朝着可持續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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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可持續發展生態逐漸形成

中國企業在ESG信息披露方面,標準化和透明化程度並不算高,我國正在建設相關政策體系。《推動提高滬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承接、落實了《指引》《意見》以及剛剛出臺《指南》中的核心要求。

中國可持續發展生態逐漸形成,中國在全球可持續發展領域的戰略佈局正在崛起。我國呈體系的可持續發展政策均體現“以我爲主、兼收幷蓄、循序漸進、獎懲並重、系統協作”的幾大特點。

(1)中國特色與國際化標準的融合

《指引》融合了國際ESG信息披露最佳實踐,並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加入了鄉村振興、社會責任等中國特色議題。《行動方案》繼續保持“以我爲主、兼收幷蓄”的融合策略,既借鑑國際經驗,又深刻考慮到中國企業的實際發展階段和市場環境。

《行動方案》支持中證指數公司與主流評級機構深入合作,提升中國企業在國際ESG評估中的地位。通過加強與國際標準的對接,推動企業在全球市場中展示其可持續發展的成果和貢獻。

(2)循序漸進與靈活實施促進穩健發展

《行動方案》特別強調“穩慎推進”,通過分步實施和階段性目標的設置,充分考慮到中國上市公司在ESG披露能力和資源上的差異。《行動方案》明確要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發展階段,逐步推行ESG報告編制指南,幫助企業降低實施成本,特別是在碳排放數據採集、報告驗證等方面,給予企業更大的靈活性。

《指引》中的過渡期措施與《行動方案》中的“穩慎推進”原則高度契合,爲企業提供了適應新披露要求的緩衝期,使它們能夠在減少負擔的同時,逐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這種漸進式實施方式不僅能夠避免過渡期內的過度負擔,還能夠根據市場反饋靈活調整實施細則,促進企業以及我國市場的穩健發展。

(3)獎懲並重,從監管的角度提供支持

爲了進一步推動企業ESG信息披露質量的提高,《行動方案》還提出了獎懲並重的監管機制,在獎勵優秀企業的同時,加大了對不合規企業的監管力度。《行動方案》明確對於未按要求披露或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公司,將採取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提升其違規成本。與此同時,《行動方案》通過優化再融資、併購重組等方面的激勵措施,引導更多上市公司自願適用《指引》披露ESG報告,以市場化手段引導企業向更加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4)系統協作,合力建設可持續發展生態

《行動方案》強調了“系統思維”和“凝聚合力”的理念,通過政府、行業協會、評級機構、金融機構等多方合作形成合力,確保企業在實施過程中得到充分的政策支持、技術幫助和資本支持。這一協同合作模式在推動產業數字化綠色化轉型方面,尤其是在綠色金融和碳市場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行動方案》在推動綠色金融的同時,還強化了數字化工具的支持,包括ESG數據的數字化管理和報告平臺的建設。這一舉措與《意見》中提到的“產業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相吻合,通過數字化工具,企業可以更加高效地進行ESG數據的採集、分析和報告,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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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致性與連貫性

通過一系列政策的協同推進,中國正以更加系統化和戰略化的方式應對全球可持續發展挑戰。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展現出高度的一致性與連貫性。《行動方案》並非孤立的政策,而是對此前政策部署的有力呼應,深化、落實了《指引》及《意見》的核心內容。

(1)與《指引》的協同

《指引》自2024年5月1日實施,明確了上市公司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披露方面的基本要求,設定了披露框架和報告標準。《指引》不僅借鑑了國際標準,也融入了符合中國國情的議題,如“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等。在此背景下,《行動方案》強化了對上市公司ESG治理和報告質量的引導,並進一步要求企業在實施《指引》時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規範性,確保企業在進行ESG信息披露時能與國際標準對接,同時具備中國特色。

(2)與《意見》的銜接

《意見》作爲中央政府對綠色轉型的戰略部署,提出了包括產業結構調整、綠色低碳轉型、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等目標,爲企業綠色發展提供了系統化的政策指導。《行動方案》也響應這一戰略方向,提出通過加強數字化管理和支持綠色金融產品,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在ESG金融產品和綠色債券的支持上,進一步落實了《意見》中的要求。

《行動方案》承接了《指引》和《意見》中的目標和方向,而且從具體操作層面明確瞭如何通過提升ESG報告質量、優化披露流程和加強綠色金融支持等手段來實現綠色轉型目標。

總之,正在建設中的可持續發展政策體系能夠充分考慮到中國國情、市場特點與發展階段,爲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標準化、國際化和數字化發展奠定基礎。《行動方案》的出臺是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進一步落實,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在加強ESG治理與信息披露的過程中,《行動方案》將助力中國企業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實現更加綠色、可持續的發展,爲全球可持續發展貢獻中國智慧。

(本文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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