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延長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很多人都理解錯了!來看權威解讀
爲提高新增開戶對接交易所繫統的效率,上交所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增加5分鐘。
10月6日,上交所發佈通知稱,決定對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進行調整,由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調整爲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上交所稱,此舉是爲了進一步提升指定交易業務辦理效率,“請各會員單位及其他市場參與人及時做好相關業務技術準備,確保本次調整順利實施”。
有機構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是開戶的最後一個環節,投資者開戶之後,券商需要向上交所繫統申報證券賬戶信息,完成之後投資者便可以參與交易,這一環節投資者不需要參與,券商對接即可。
“此次上交所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增加5分鐘,是爲提高新增開戶對接上交所繫統的效率。”上述機構人士稱。
那麼,何爲“指定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指定交易是指參與上交所市場證券買賣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會員作爲其買賣證券的受託人,通過該會員參與上交所市場證券買賣。
再來具體看《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中的解釋,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交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上交所市場交易參與人,作爲其證券交易的受託人,並由該交易參與人通過其特定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參與上交所市場證券交易的制度。
也就是說,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指定一個交易參與人(一家券商)。
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時,須通過其委託的交易參與人向上交所交易系統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申報經上交所交易系統確認後即時生效。
有業內人士稱,此次上交所增加的5分鐘指定交易申報時間,也就是券商可以在9點25到9點30這5分鐘裡把給客戶做“指定交易”的指令報給上交所且上交所接受這個指令。
已辦理指定交易的證券賬戶,可以根據需要變更指定交易,不過投資者須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參與人提出撤銷指定交易的申請,並由原交易參與人完成向上交所交易系統撤銷指定交易的指令申報。
撤銷指定交易的證券賬戶,在撤銷指定交易的手續辦妥後,必須按細則規定另行選擇一個交易參與人重新辦理指定交易申請後,方可進行交易。
相較而言,深交所則沒有指定交易這一規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可以以同一證券賬戶在單個或多個會員的不同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可以通過原買入證券的交易單元委託賣出,也可以向原買入證券的交易單元發出轉託管指令,轉託管完成後,在轉入的交易單元委託賣出。
“交易所有無設置這一規則對投資者沒有影響,主要是券商方面進行對接。”上述機構人士稱。